第四核能電廠(Lungmen nuclear power plant)
緣起
台灣電力公司為配合國家長期經濟建設發展需要,使供電系統更為經濟可靠,並期能達到能源多元化的政策目標,奉政府核定於台北縣貢寮鄉興建第四核能發電廠,預計於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九年分別完成第一、二號機組之興建工程,以提供社會大眾質優價廉之電力。
概述
第四核能發電廠位於 台灣東北端,佔地約為480公頃,裝置兩部機組,容量各為1,350,000瓩。建造完成後,將成為台灣電力供應系統中,裝置容量最大的發電機組。 在遴選廠址之初,本公司即聘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就地形、地質、氣象、水文、洋流等資料詳加分析、研討,咸認現址最為適合。另外,並聘請美國石威工程公司為顧問公司,負責廠房之設計及指導現場施工
主要設備
第四核能發電廠廠房佈置採雙機組式,除輔助燃料廠房及廢料處理廠房以及部分系統結構為兩部機所共用外,其他部份均各自獨立。 各部機擁有一座產生蒸汽的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是奇異公司所設計發展的最新型沸水式反應爐,每小時能產生每平方吋1,040磅(720萬巴)壓力的飽和蒸汽1,684萬磅(764萬公斤)。圍阻體也是奇異公司所設計。 汽輪發電機組由日本三菱重工所承造,汽輪機為四缸六排汽流串聯複合式,有一部高壓汽輪機及三部低壓汽輪機。發電機為氫冷式,發電量為1,350,000瓩。所發電力經由345,000伏特超高壓輸電線分二路送至台北及龍潭地區匯入系統。
廠房安全
蒸汽產生系統所在的反應器廠房,構築鋼筋混凝土之圍阻體以防止輻射線外洩,廠房其他部份凡屬可能發生輻射物外洩之處,也都有屏蔽牆的結構。一切有關安全的設備都是雙重且安裝在隔離的廠房之內,以確保運轉安全。縱有輻射物洩漏的意外事故,也都會包容在多重的隔牆之內,不致擴散在電廠外,產生環境污染。
輻射環保
核四廠冷卻水排放管路設計,係依照核四廠建廠環境影響評估之承諾,採用潛盾工法,興建地下暗渠,將冷卻水引導至離岸約800公尺,水深約11公尺處排出,此即所謂『潛式排放』。可將對環境景觀的衝擊減至最低,且對溫排水的擴散有較佳的效果,與一般電廠在海岸邊的「岸邊排放」不同。同時為了配合區域的觀光需求,降低電廠對當地景觀的影響,除廠房設置10~50公尺的視覺緩衝綠帶,美化環境外,在廠址設置展示中心,以提供民眾休憩與知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