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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核能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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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瑞譯台電核能發電處

比利時:廢核政策即將破產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09/10/02報導】比利時於9月底發表名為《2020與2030年比利時理想能源組合,Quel mix énergétique idéal pour la Belgique :Analyse aux horizons 2020 et 2030 ?, GEMIX》的官方能源政策報告,其中明白建議將原訂於2015年執行的廢核政策推延至少十年,並強調:少了核能,根本談不上能源組合。

比利時國會在2003年決議將該國核能電廠營運壽限限制為40年,2015年時,該國現有較早興建的Doel核電廠1、2號機與Tihange-1號機都將強制關廠。現任政府著眼於保障能源安全,由總理任命組成特別委員會評估,結果顯示:除非能源效率提升到相當程度、而且再生能源供應穩定,否則在2025年之前,比利時沒有廢核的客觀條件。

這份報告已經中央經濟委員會(Central Council of Economy)與聯邦永續發展委員會(Federal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審查,並於昨日(2009/10/01)陳該國能源與氣候部長(energy and climate minister)Paul Magnette。比利時政府向歐盟(European Union, EU)承諾在2020年削減15%的能源消耗,並設定再生能源供應13%能源需求。但《GEMIX》報告卻發現,即使前述2項目標都達到了,2025年比利時還是需要所有現有核能機組。Paul Magnette支持擴張核能,並表示:(保有核能發電)可以確保我國能源安全、避免二氧化碳排放、平穩能源價格,並保護家家戶戶都用得起電力與維持我國工商業的競爭力。《GEMIX》將在2019年進行再評估,並敦促政府再將核能電廠營運壽限延長到2035年之後。屆時現有機組的營運年限將達50年,如果要達到美國普遍核准的60年壽限,就應該要接受嚴格審查。

不僅如此,《GEMIX》更建議把Doel電廠3、4號機與Tihange 2、3號機的停止營運期限直接延長到2040年之後。不過Paul Magnette部長尚未回應這項建議。他認為延長前3座電廠營運期限,可使核電廠業主以公平價格大規模投資再生能源與提高能源效率。也可促使業主在開發節能與環境新科技與核廢料處理建立具有企圖心的研究計畫。

比利時政府慣將核電業主當成肥鵝來壓榨,常課征額外重稅壓縮核電業主利潤。2008年,政府對於核電業主課徵高達2.5億歐元的「不樂之捐」作為國家基金,使得業主Electrabel反擊與政府對簿憲法法庭。

目前比利時擁有Doel與Tihange等2座核電廠7部核能機組,供應全國54%的電力。其中Doel電廠有4部壓水式機組,1、2、3與4號機淨容量分別為392、392、1,006與985 MWe,相繼於1974、1975、1982與1985年商轉。Tihange電廠則有3部壓水式機組,1、2與3號機淨容量分別為962、1,008與1,015 MWe,相繼於1975、1982與1985年商轉。從1994年起,各機組致力於提升功率,目前已共提升219 MWe容量。

1999年,前任自由黨(Liberal)與社會黨(Socialist)聯合政府,成立名為「電力生產方式與能源部門重組分析委員會,Commission for the Analysis of the Means of Electricity Production and the Restructuring of the Energy sector, AMPERE」,為廢核政策張目。報告建議在2020年澈底廢除核能,為達到此目的,必須以行政命令方式將機組營運壽限縮短至40年不得延長、並且立法限制用過燃料再處理。但是該委員會在2000年報告中卻又態度大轉變,認為核能發電對於比利時極為重要,建議應該進一步發展。

儘管AMPERE委員會報告前後結論迥異,左派的社會黨還是堅持在2003元月通過法案,禁止興建新電廠、並將現有電廠營運壽命限制在40年。心虛的Verhofstadt總理畢竟難敵現實壓力,在廢核法案中為核能留下一線生機,規定只要該國政府認為比利時的能源供應安全受到威脅,該國電力與天然氣管制局(Commission de Régulation de l'Electricité et du Gaz, CREG)就可以否決禁核法案。

20076月比利時大選變天,自由黨(Liberal)與社會黨(Socialist)聯合政府重挫下台,法蘭德斯基民黨(Flanders Christian Democrats)與法語區姐妹黨Flemish Christian Democrats結盟,由前者黨魁Yves Leterme擔任總理。法蘭德斯基民黨(Flanders Christian Democrats)一慣立場認為廢核政策根本不切實際。

Yves Leterme總理為替核能翻案,也依樣畫葫蘆成立「2030能源委員會,Commission on Energy 2030」,確立該國2030年的能源政策路線圖(roadmap)。委員會於2007年6月22日發表《2030比利時能源挑戰,Belgium Energy Challenges towards 2030》,提出多項具體建議:

關於目前奉行的廢核政策,報告直言:「在考量後京都議定時代的嚴格排放限制、目前又缺乏碳捕獲與儲存技術情況下,貿然於2025年實施廢核政策,其代價將極為昂貴,且必然嚴重擾亂我們的經濟發展。」報告接著補充:「廢除這麼大量穩定又低廉的基載電力,將無可避免的導致電價上漲。」「廢核等於扼殺比利時最經濟有效的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途徑與減少進口能源依賴的國家能源安全保障。」

報告明確指出:核能可以滿足該國現在或未來的能源需求,避免電價倍增、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比利時應該先廢止它的廢核政策。目前的廢核政策只會損壞國家經濟發展。

Yves Leterme總理立刻表示新政府將審慎考慮報告的各項建議,並說明:「必須確保國家能源供應安全,因此必須推動核電廠延壽計畫。」(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30 September - 6 October 2009期)

英國:加快削減排放腳步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09/10/12報導】英國氣候變遷委員會(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 CCC)在提送國會的年度成就報告中明確建議,為達成溫室氣體抑減目標,英國應該在2022年之前至少興建3座新機組。英國的排放抑減目標將加速核能機組更新計畫,首座新機組應在2017年底商轉,其餘2座最遲也應在2019年中供電。目前最熱衷參與英國新機組興建計畫的廠家,包括法國電力(Electricite de France, EdF)及德國電力巨擘RWE/Eon的策略聯盟,兩家在英國市場競爭激烈,甚至連建廠時刻表都一樣。同一時期,數座老舊的Magnox氣冷式機組也將逐步停止運轉,給新建機組更大的揮灑空間。

根據《2008年氣候變遷法,Climate Change Act 2008》,英國必須建立「碳排放預算」(carbon budget)制度,規劃未來各時期碳排放目標,再由獨立的氣候變遷委員會(CCC)評估,並將年度報告提送國會審閱。該法已於2008年11月26日正式立法,明定2020年英國減碳目標將較1990年再減少26%。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報告除評估政府近年減排的績效,也分析金融海嘯對於減排績效的衝擊。報告也評估包括電力、交通運輸、供熱、建築與工業等部門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措施與工具。並建立績效指標用以評量政府各部門未來的減排成績。

CCC報告指出:從2003至2007年,英國排放量平均每年減少0.5%。但也指出,如果要達成2020年減碳目標,為來每年還必需再減少2%至3%。報告指出,2008年金融海嘯肆虐全球,竟意外造成當年減少2%排放量,然而只要經濟復甦,排放量很可能止跌回升。因此英國應該加快腳步(Step change)以新思維減少排放來達成「碳排放預算」,在某些領域,更仰賴政府根據《低碳過渡計畫,Low Carbon Transition Plan》提出新的政策方針。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報告點明電力部門快速除碳化(decarbonisation)應列為第一優先。如果要達到碳排放係數(emission factor)從現在的0.54公斤-二氧化碳/度電(kg-CO2/kWh)降低到2020年目標的0.30公斤-二氧化碳/度電,就必須在2016年之前,增設23 GWe的風力發電容量、增加3座核能機組再加上4座碳捕獲與儲存示範廠(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demonstration plant)。為達成前述目標,英國要興建8,000座大型風力機組與3座核電廠。

報告指出目前電力市場安排與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架構(EU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 EU ETS),都不太可能提供需要部門的除碳,這將使英國越來越仰賴進口天然氣。報告認為,目前電力市場的安排,「旨在高效率地調度傳統化石燃料電廠,而不會青睞如核能或碳捕獲與儲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等大規模資本密集的低碳技術的電廠。」

委員會認為:盡快推動建成碳捕獲與儲存(CCS)示範廠,是評估這項除碳技術在2020年代究竟是否值得進一步發展的關鍵因素。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表示:英國將在2010年春天提出關於核能發展的國家政策聲明,以支持新建機組規劃。報告說明,基礎建設計畫委員會(Infrastructure Planning Commission)即時核准大型風力機組與核能電廠建設計畫、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小型風力發電計畫,對於及時實現電力部門除碳目標時程至關重要。

這項報告也呼籲興建更多的節能綠建築與使用省能電器。它還說,更省油的車輛,特別是電動車,對於滿足減排目標大有助益。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主席Lord Adair Turner表示:隨著「碳排放預算」制度的建立,我們需要躍遷式的進步(step change)才能減少排放。政府必須鞏固《低碳過渡計畫,Low Carbon Transition Plan》,並且將全方位架構付諸實踐。他補充:我們的建議是可實現的,在經濟上也是可負擔的,但如果我們要在對抗氣候變遷上做出貢獻,就必須立刻採取行動。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成立於2008年3月《氣候變遷法案,Climate Change Bill》提送國會審查之後,根據前述法案,英國將減少60%溫室氣體排放。但英國自我期許達到80%的高標準減排目標,氣候變遷委員會的首要任務就是評估這項目標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委員會評估結果其實與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在2007年發表的《Climate Change 2007 – The IPCC 4th Assessment Report》的結論相當接近:如果在2050年將全球溫升控制在2之內,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應該減量50% - 60%。因此委員會認為英國減量80%的志願目標有其正當性。英國政府從善如流,接受了委員會建議的減量目標與前三期「碳排放預算」,確立2008到2022年的減量目標,並在今年5月獲得下議院核准,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政策。

2008至2012年是「碳排放預算」的第一期,規定以1990為基準年,在2012年底必須減少22%的排放量。第二期(2013至2017年)的減排目標為28%;第三期(2018至2022年)的減排目標則為34%。英國政府承諾,如果各國達成2012年後京都議定時代的全球減量目標,該國還會跟進加碼。

[新聞補遺] 日本需要更多核能機組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署長田中伸男(Nobuo Tanaka在日本演講時表示:如果日本希望2020年達到比1990年減少25%排放的目標,就必須興建更多核能機組。

他表示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把全球核能機組的平均使用因數由70%提升到90%。他表示:與其他國家相較,日本在節約能源方面已經做得很好,所以靠節能來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空間非常有限。(摘譯/修訂/補充說明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7-13 October 2009期)

比利時:廢止非核只差一步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09/10/08報導】比利時內閣部長會議(Council of Minister)最近接受該國GEMIX專家小組發表《2020與2030年比利時理想能源組合,Quel mix énergétique idéal pour la Belgique :Analyse aux horizons 2020 et 2030 ?, GEMIX》官方報告,決議建請政府將原訂於2015年執行的廢核政策推延至少十年。

這份由能源與氣候部長(energy and climate minister)Paul Magnette領銜發行的官方能源政策,先經中央經濟委員會(Central Council of Economy)與聯邦永續發展委員會(Federal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審查後,再於日前獲得內閣部長會議議決採行,報告結論明確建議將原訂於2015年執行的廢核政策推延至少十年,並強調:少了核能,根本談不上能源組合。

比利時國會在2003年決議將該國核能電廠營運壽限限制為40年,但也留下了:「只要政府認為比時的能源供應安全受到威脅,電力與天然氣管制局(Commission de Régulation de l'Electricité et du Gaz, CREG)就可以否決禁核法案。」的伏筆。

但如魔咒尚未解禁,2015年現有較早興建的Doel核電廠1、2號機與Tihange-1號機都將強制關廠。現任政府著眼於保障能源安全,由總理任命組成特別委員會評估,結果顯示:除非能源效率提升到相當程度、而且再生能源供應穩定,否則在2025年之前,比利時沒有廢核的客觀條件。

然而繼續運轉核電廠並非沒有代價:該國常把核電業主當成肥鵝來壓榨, 2008年政府對業主課徵高達2.5億歐元的「不樂之捐」作為國家基金,使得業主Electrabel反擊與政府對簿憲法法庭。

現在政府又故技重施,計劃從2010至2014年每年向業主徵收2.15億到2.45億歐元(3.20億至3.64億美元)的捐款。不僅如此,該國將開始推動一項「嚴格和積極」的計畫,以提高能源效率和開發再生能源,以履行該國2020年對歐洲能源的承諾。核電業主還得分攤高達5億歐元的費用。

此外,比利時政府還要求法國GdF-Suez公司承諾保留13,000個提升能源效率與再回收的工作職位,並在2015年之後再培訓10,000名人員。

不僅如此,政府還要求GdF-Suez與Electrabel分攤未來關於提升能源效率與碳捕獲和儲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研發經費的1/3。

比利時境內7座核電廠都屬於GdF-Suez與Electrabel。兩家公司只是簡單地表示:「已注意到」政府的訊息,並表示「與政府建設性的談判,將在隨後數日內舉行」,並確定願意盡快完成正進行中的談判。

世界核協會(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理事長John Ritch說得非常坦率:大家一致認同核能是無可比擬的潔淨能源,比利時政府現行政策卻是以驚人的愚蠢,迫使核電補貼效率遠遠落後的其他潔淨能源技術。

目前比利時擁有Doel與Tihange等2座核電廠7部核能機組,總容量5,761 MWe,供應全國54%的電力。其中Doel電廠有4部壓水式機組、Tihange電廠則有3部壓水式機組。

重新考慮過去錯誤的廢核政策已是歐洲國家大勢所趨。從2005年俄羅斯與烏克蘭的天然氣爭鬥以來,西歐國家才發現自己的能源安全(energy security)是何等脆弱。加上1997年京都協議所承諾的減碳目標實現遙遙無期,2004年以來化石燃料價格飛漲,使得反核最力的西歐國家開始慎重思考能同時確保能源安全、經濟競爭力與旅行減碳承諾的核能發電。

最早撥亂反正的是英國。經過2006年核能大辯論之後,發表能源政策白皮書《The Energy Challenge Review Report 2006》將核能列為潔淨能源(cleaner energy)。2009年8月,能源與氣候變遷部(Department of 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 DECC)發表《能源安全:變動世界裡的國家挑戰,Energy Security: A national challenge in a changing world》報告,結論建議2030年時,核能應該供應英國35% ~ 40%的電力。

目前英國形成以法國電力(EdF)及英國能源公司(British Energy)結盟、德國電力公司E.On及RWE結盟與Iberdrola 及GdF Suez結盟等三大集團競逐未來為數10座以上的新機組市場。預計首座機組可能於2017年商轉。

第二個擁抱核能的是瑞典。2009年2月,該國最新版能源政策白皮書《A Sustainable Energy and Climate Policy for the Environment, Competitiveness and Long-term Stability》其中直言:「目前氣候變遷才是環境問題的焦點,因此核能在可見的未來還是瑞典電力供應中重要的一環。」白皮書更明白宣示廢止非核政策:「我國正式廢止廢核政策,禁止興建新核電廠的法案也同時廢止。」(The Nuclear Phase-Out Act will be annulled. The prohibition against new construction in the Nuclear Activities Act will be lifted.)並宣佈「當現有機組繼續營運至其經濟壽命終點後,政府將逐步核准興建替代機組的建廠執照。」(Permission must be given to gradually replace the existing reactors as they reach the end of their economic life.)但政府現階段不會對核能業界提供直接或間接的協助。

義大利緊追在後。2009年5月,國會以壓倒性多數表決廢除《1987年廢核公投》,要求政府必須在6個月內盡速確定廠址選址準則與相關技術,以便從2013年開始興建新電廠,目前該國也是規劃興建10座新電廠。法國電力(EdF)與國營義大利電力公司(Ente Nazionale per l 'Energia Elettrica, ENEL)已簽訂協議,將在義大利興建至少4部容量1,600 MWe的歐洲壓水式反應器(European 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 EPR)。

儘管還在夢想與現實之間掙扎,西班牙政府畢竟同意該國最老的Garoña核電廠延壽4年,未來可能更一步延長,總算打破該國奉行長達20年的廢核政策。(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7-13 October 2009期)

美國:化石燃料環境成本驚人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09/10/23報導】美國國家研究院(US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日前發表《Hidden Costs of Energy: Unpriced Consequences of Energy Production and Use》,量化分析化石燃料的環境成本。結果顯示,2005年美國使用化石燃料環境總成本高達1,200億美元。

這項研究係應美國國會要求,分析能源使用的外部成本。這些成本源自能源生產與消耗過程,但並未轉嫁予消費者的部份。環境影響主要來自健康損害與氣候變遷的負面效應。結論建議:「因為這些影響並沒有反應在能源價格,因此政府、企業界與消費大眾很難理解他們抉擇的全面影響。」報告強調:「當現有市場機制無法反映能源真實外部成本時,我們還是可以透過如法令管制、賦稅政策與交易許可等政府干預措施來匡正。」

撰寫這份報告的研究小組把評估重點分成兩大部份:

1. 關於影響人類健康、糧食與林業生產、建築物與遊憩事業方面的損失,聚焦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與懸浮微粒等空氣污染物。報告分析在2005年與2030年時,繼續現有能源使用策略與落實更嚴格的新管制措施等4種情境。

2. 關於影響氣候變遷影響的損失,由於變化範圍太大,所以無法精確地計算相關成本,但推估結果顯示:即使以後仍維持現有排放總量不變,2030年時每噸二氧化碳所造成的損失還是比2005年要嚴重得多,預估單位損失會增加50% ~ 80%。

2005年時,發電部門所產生的環境成本超過總成本的一半以上。燃煤電廠絕對是最大的單一溫室氣體產源。事實上,美國每生產1,000度電力(1 MWh),就會相對排放1噸的二氧化碳。報告分析:2005年美國每年因燃煤發電所造成的總環境成本就高達620億美元,相當於3.2美分/度(1.04元台幣/度)。配合潔淨燃煤與碳捕獲與儲存技術發展,2030年時燃煤發電單位電力環境成本將會下降至1.7美分/度(0.55元台幣/度)。2005年燃氣發電總環境成本為7.4億美元,相當於0.16美分/度(0.05元台幣/度),影響主要來自空氣污染。到2030年時,預計會下降至0.11美分/度(0.04元台幣/度)。

「比起化石燃料,核能、風能、生質能與太陽能的生命週期二氧化碳排放量簡直微不足道。」報告也說明「不過鈾礦開採過程如果污染地下水或地表水,人們還是有些微可能會透過攝取放射性氡而產生風險。但因為美國的鈾礦蘊藏量只佔世界5%,所以這些風險其實是由其他國家民眾來承擔」。(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1-27 October 20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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