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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加快削減排放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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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加快削減排放腳步

    英國氣候變遷委員會(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 CCC)在提送國會的年度成就報告中明確建議,為達成溫室氣體抑減目標,英國應該在2022年之前至少興建3座新機組。英國的排放抑減目標將加速核能機組更新計畫,首座新機組應在2017年底商轉,其餘2座最遲也應在2019年中供電。目前最熱衷參與英國新機組興建計劃的廠家,包括法國電力(Electricite de France, EdF)及德國電力巨擘RWE/Eon的策略聯盟,兩家在英國市場競爭激烈,甚至連建廠時刻表都一樣。同一時期,數座老舊的Magnox氣冷式機組也將逐步停止運轉,給新建機組更大的揮灑空間。

    根據《2008年氣候變遷法,Climate Change Act 2008》,英國必須建立「碳排放預算」(carbon budget)制度,規劃未來各時期碳排放目標,再由獨立的氣候變遷委員會(CCC)評估,並將年度報告提送國會審閱。該法已於20081126正式立法,明定2020年英國減碳目標將較1990年再減少26%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報告除評估政府近年減排的績效,也分析金融海嘯對於減排績效的衝擊。報告也評估包括電力、交通運輸、供熱、建築與工業等部門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措施與工具。並建立績效指標用以評量政府各部門未來的減排成績。

      CCC報告指出:20032007年,英國排放量平均每年減少0.5%。但也指出,如果要達成2020年減碳目標,為來每年還必需再減少2%3%。報告指出,2008年金融海嘯肆虐全球,竟意外造成當年減少2%排放量,然而只要經濟復甦,排放量很可能止跌回升。因此英國應該加快腳步(Step change)以新思維減少排放來達成「碳排放預算」,在某些領域,更仰賴政府根據《低碳過渡計劃,Low Carbon Transition Plan》提出新的政策方針。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報告點明電力部門快速除碳化(decarbonisation)應列為第一優先。如果要達到碳排放係數(emission factor)從現在的0.54 公斤-二氧化碳/度電(kg-CO2/kWh)降低到2020年目標的0.30公斤-二氧化碳/度電,就必須在2016年之前,增設23 GWe的風力發電容量、增加3座核能機組再加上4座碳捕獲與儲存示範廠(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demonstration plant)。為達成前述目標,英國要興建8,000座大型風力機組與3座核電廠。

    報告指出目前電力市場安排與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架構(EU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 EU ETS),都不太可能提供需要部門的除碳,這將使英國越來越仰賴進口天然氣。報告認為,目前電力市場的安排,「旨在高效率地調度傳統化石燃料電廠,而不會青睞如核能或碳捕獲與儲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等大規模資本密集的低碳技術的電廠。」

    委員會認為:盡快推動建成碳捕獲與儲存(CCS)示範廠,是評估這項除碳技術在2020年代究竟是否值得進一步發展的關鍵因素。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表示:英國將在2010年春天提出關於核能發展的國家政策聲明,以支持新建機組規劃。報告說明,基礎建設計劃委員會(Infrastructure Planning Commission)即時核准大型風力機組與核能電廠建設計劃、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小型風力發電計劃,對於及時實現電力部門除碳目標時程至關重要。

    這項報告也呼籲興建更多的節能綠建築與使用省能電器。它還說,更省油的車輛,特別是電動車,對於滿足減排目標大有助益。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主席Lord Adair Turner表示:隨著「碳排放預算」制度的建立,我們需要躍遷式的進步(step change)才能減少排放。政府必須鞏固《低碳過渡計劃,Low Carbon Transition Plan》,並且將全方位架構付諸實踐。他補充:我們的建議是可實現的,在經濟上也是可負擔的,但如果我們要在對抗氣候變遷上做出貢獻,就必須立刻採取行動。

    氣候變遷委員會(CCC)成立於20083月《氣候變遷法案,Climate Change Bill》提送國會審查之後,根據前述法案,英國將減少60%溫室氣體排放。但英國自我期許達到80%的高標準減排目標,氣候變遷委員會的首要任務就是評估這項目標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委員會評估結果其實與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在2007年發表的《Climate Change 2007 – The IPCC 4th Assessment Report》的結論相當接近:如果在2050將全球溫升控制在2 oC之內,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應該減量50% - 60%。因此委員會認為英國減量80%的志願目標有其正當性。英國政府從善如流,接受了委員會建議的減量目標與前三期「碳排放預算」,確立20082022年的減量目標,並在今年5月獲得下議院核准,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政策。

    20082012年是「碳排放預算」的第一期,規定以1990為基準年,在2012年底必須減少22%的排放量。第二期(20132017年)的減排目標為28%第三期(20182022年)的減排目標則為34%。英國政府承諾,如果各國達成2012年後京都議定時代的全球減量目標,該國還會跟進加碼。

 [新聞補遺] 日本需要更多核能機組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署長田中伸男(Nobuo Tanaka在日本演講時表示:如果日本希望2020年達到比1990年減少25%排放的目標,就必須興建更多核能機組。

    他表示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把全球核能機組的平均使用因數由70%提升到90%。他表示:與其他國家相較,日本在節約能源方面已經做得很好,所以靠節能來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空間非常有限。(摘譯/修訂/補充說明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7-13 October 20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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