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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研議設置廢料共同處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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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研議設置廢料共同處置場

  經過數年多方磋商之後,14個歐洲國家於日前設立工作團隊,研議以「漸進、調適與整合」的策略,推動「歐洲放射性廢棄物共同處置場開發組織」(European Repository Development Organisation, ERDO)的設置,以合作處置各國放射性廢棄物。這項計畫源自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所推動的《歐洲區域處置場建置推動策略,Strategic Action Plan for Implementation of European Regional Repositories, SAPIERR》,這項計畫甫於今年元月27日在比京布魯塞爾舉行最後一次研討會,會中決議設置區域地質處置場的可行性評估將由2150個單位共同分擔。內容包括組織建置與法律爭議、經濟影響、安全與保安考量、民眾與政治人物對於設置多國處置場的態度等。

    共有包括奧地利、保加利亞、捷克、丹麥、愛沙尼亞、愛爾蘭、義大利、立陶宛、拉脫維亞、荷蘭、波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與司洛伐尼亞等14個國家表態支持這項計畫。

    目前ERDO的建置還在紙上作業階段,但確定將以SAPIERR計畫為藍本,先用2年時間徵詢各國參與意願,並決定是否與何時加入ERDO。這項組織的秘書人員將先由總部在瑞士的「區域與國際地下貯存協會」(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and International Underground Storage, Arius)支援;行政管理則由荷蘭負責放射性廢棄物的「放射性廢棄物集中管理公司」(Centrale Organisatie Voor Radioactief Afval, COVRA)先行支援。Arius早於2002年基於「推動長半化期放射性廢棄物區域與國際處置設施」而成立的非營利組織,關鍵性目標就是對小型放射性廢棄物產源,成立共同儲存與處置設施。參加成員都是公開或擁有小型核子計劃相關工業的國家。

    2002年,歐盟執委會(EC)的委員們認為放射性廢棄物地質處置最好以多國共同合作的區域處置為發展模式,這種模式對於沒有核子計畫、但有工業應用,或是核子計畫規模很小的國家來說,更具吸引力。基本上,對於所有國家來說,這種合作模式都更安全、更經濟地解決放射性廢棄物處置難題。

    2003年中,Arius倡議《歐洲區域處置場建置推動策略, SAPIERR》作為設置區域處置場的先導型計畫,並獲得歐盟執委會(EC)的同意。計畫持續至2005年,目的在協助歐盟執委會(EC)解決區域處置與《歐洲放射性廢棄物指令,EC Radioactive Waste Directive》之間的爭議,並為設置區域處置場與區域合作預留空間。

    20069月,第二階段的《歐洲區域處置場建置推動策略, SAPIERR》改由歐盟執委會(EC)直接提供資金,計畫重點在於評估設置區域處置場的可行性,評估結果認為在歐盟各國設置25個國家處置場,實在不是符合經濟效益與確保處置安全與核子物料保全的好方法。SAPIERR計畫與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俄羅斯與美國推動的《全球核能夥伴計劃, Global Nuclear Energy Partnership, GNEP》等,透過核燃料循環的國際多邊合作強化全球安全的目標一致,而設置共同使用的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就是其中關鍵性的步驟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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