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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核能是能源政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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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核能是能源政策的關鍵

  歐盟(European Commission, EC)最近公佈其第二版《能源政略評估報告,Strategic Energy Review》為確保歐洲能源供給安全提出一項廣泛的能源套餐,作為《20-20-20氣候變遷計畫,20-20-20 climate change proposal》的藍圖。

    歐盟第一版《能源政略評估報告,Strategic Energy Review》於20073月由歐盟主席Jose Manuel Barroso、能源署長Andris Piebalgs與環保署長Stavros Dimas共同在比京布魯塞爾公佈。在這份報告裡,歐盟揭櫫「20-20」的能源政策目標:就是在2020年減少20%的溫室氣體排放、而且20%能源由再生能源所供應。並將目前以經濟發展為目標的能源政策,導正為符合永續發展、保持經濟競爭力與能源供應安全等多目標的能源政策。而發展再生能源就是這項政策的主軸,並支持繼續使用潔淨燃煤與核能。

    在第二版的能源政略評估報告,Strategic Energy Review》裡,歐盟將「能源合作」列為主要政綱,希望會員國間建構更穩固堅實的合作關係與能源網絡(energy network),並且鼓勵投資於節能與低碳能源開發。為達成這項目標,新能源政策建構了《能源安全與團結行動綱領,Energy Security and Solidarity Action Plan ,目的在保障20202050年歐盟的能源永續供給,並應付長期能源挑戰。

    此外,新政策也呼籲採取多項節能措施,對各主要部門都能達成省能的目標,包括對於建築物與各項使用能源的產品都立法強制提升能源效率。歐盟主席José Manuel Barroso表示:今天推動的計畫都代表歐盟以明確的態度展現各會員國保證能源永續供應的承諾,將可以協助我們順利達成20-20-20氣候變遷計畫》的目標。歐盟能源部長Andris Piebalgs則聲明:歐盟空前的積極態度緊密合作共同面對氣候變遷、高漲的能源價格與確保能源安全。但是我們應該做得更多、更具有企圖心,而且更勇敢的態度避免未來能源中斷的風險。

    這份評估報告特別強調,在未來10-20年,歐洲大部份的核能機組都將到原先的設計壽限(40年),屆時核能佔全系統發電比例將急遽下降,如果未能立即投資興建新機組的話。決定將舊機組延壽或投資新機組,對於達成歐洲二氧化碳減量目標有極重要的貢獻。核能是歐盟建議的能源組合中關鍵的一環,歐盟也修訂其《2007年核能發展計畫,2007 Nuclear Illustrative Programme , PINC》,申明未來新建的機組必須使用最新科技,以確保核能安全的最高標準,更應該簡化與協調現存於歐盟會員國間複雜各異的執照要求與審查程序。歐盟報告明確表示:「在歐盟邁向低碳經濟與降低對外來能源依存的過程中,核能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但是,「是否在能源組合中包括核能,端視各會員國政策與態度而定。」然而,「無論如何,政策性決定核能及再生能源在發電系統中的投資配比,應該盡速確立,因為在2020年代早期,全歐三分之二的電力應該由低碳能源產生。」歐盟警告:「這項對於發電容量與配比的政策性投資抉擇,將會直接影響未來歐盟數十年的二氧化碳排放、經濟競爭力與能源供應的安危。」

    這項修訂後的《核能發展計畫》反應了近年介於歐州經濟與社會委員會(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與歐州核能協會(European Nuclear Energy Forum)之間多次討論的關鍵性議題。歐盟表示,這些議題包括:核能與能源供應安全的關聯性、特別聚焦對於核能工業的投資(包括舊機組延壽與用新機組取代的成本),以及核燃料本身供應的安全性。

    此外,新版的《核能發展計畫》也考量政府當局的角色,尤其是歐盟各國對於核能安全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的政策。它也同時展現民意接受程度對於核能發展的長遠影響。關於核燃料供應的議題,《核能發展計畫》總結:「核燃料的供應安全不能視為理所當然!尤其是由於核能復興導致全球需求的快速增加。但是,核燃料的供需現況畢竟比化石燃料要好得多,因為鈾礦來源比較廣泛,而且核燃料循環可以多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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