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反核訴訟失敗 義大利憲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 della Repubblica Italiana)日前宣佈駁回該國11個區域政府聯合控告政府《核能授權法,Nuclear Delegate Law》案。
2008年8月,義大利下議院(Camera dei Deputati)提出廢止1987年廢核公投案(Act No. 133),並以154票贊成、98票反對、3票棄權的懸殊比數通過。翌年7月,義大利參議院(Senato della Repubblica)再以懸殊比數通過該案(Act No. 99)。同時責成政府限時找到新的核電廠址,但不得沿用現已關閉的舊廠址、並重建該國的核能管制單位。
今年2月,義大利全國20個區域政府中的11個認為改變反核政策應該經諮詢程序,否則政府有濫用職權之嫌。2001年經民眾複決的憲法修正案中規定,能源政策應由區域政府與中央政府共同制定。(譯者註:《核能授權法》原本即規定新核電廠址必須由中央與區域政府共同選定,且必須慎重考量候選廠址所在市議會意見。)但是Piemonte區域政府臨時撤回訴案,最後形成支持、反對的區域政府各半的局面。本案爭點在於攸關國家戰略層次的能源計畫,是否應該由中央政府專責機關主管,許多地方政府認為應該有參與與分享的權力。
昨天憲法法院以「訴請並無根據,不予受理」正式駁回原告。
該國經濟發展部(Ministero dello Sviluppo Economico, 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副部長Stefano Saglia表示:政府願意在核能政策上尊重憲法與地方政府的意見。正在訪問法國Flamanville核電廠的環境部(Ministero dell'Ambiente e del Territorio ,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and Territory)長Stefania Prestigiacomo表示將邀請環保人士以沒有偏見的公正態度監督核能。
主管核能工業的經濟發展部長Claudio Scajola在今年5月因被控貪腐而去職,總理Solvio Berlusconi到現在還未確定繼任人選,其政府也因為近日爆發的歐洲金融危機與國內政治鬥爭而分身乏術。(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2 – 28 June 20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