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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外長呼籲需要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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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外長呼籲需要核能

  荷蘭外長Maxime Verhagen日前在萊登大學(University of Leiden)的開學典禮中,以《變動中的世界、穩固的價值:21世界的外交政策,Changing world, solid values: foreign policy in the 21st century》為題發表演講,呼籲需要包括核能在內的各種能源,以降低該國對於輸入能源的依存度。

    Verhagen解釋道:近年來荷蘭以非常謹慎的態度與俄羅斯建立了廣泛的合作關係,包括透過相互依賴與投資,促成能源合作的深化與廣泛化。但他強調:穩定的合作關係必須建立在互惠的基礎上,俄羅斯國營天然氣公司Gazprom已經供應全歐1/3的天然氣,但是最近的事態顯示,俄羅斯的價值觀與她的歐洲鄰居大異其趣。(譯者註:主要指8月份俄羅斯與格魯吉亞為南奧塞提亞獨立所爆發的軍事衝突Verhagen警告說:當忽視兩個國家相互依賴時,荷蘭並不能直言俄羅斯的政策是「不能接受的」。這就是當我們對輸入能源依賴程度越來越高時,我們已經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再反對任何替代能源。他強調大家要注意到我們自己的能源就是在北海的風力電場與核能電廠。為了我國未來的安全著想、也為了達成我國在《京都協定》中對於溫室氣體減量的承諾,分散能源將非常重要。

    荷蘭目前只有一座營運中的Borssele核電廠,發電容量為485 MWe,大約供應全國4%的電力。荷蘭的電力供應極度依賴燃氣與燃煤發電,而且每年向鄰近的德國輸入180億度的電力。儘管在核能發軔之初就計劃成立核電部門,準備大力發展核能發電,卻因為1960年代在北海發現龐大的天然氣田,使得核能發展大受限制。最後荷蘭只完成2部核能機組,第一部Dodewaard機組(發電容量58 MWe)於1969年元月商轉、營運28年後,就在19973月底停機關廠。1994年,荷蘭國會投票決定將在2003年關閉Borssele核電廠,並將關廠時程設在2013年。然而在2005年,國會翻案廢除了這項廢核政策,允許這座電廠營運至2034年。但該廠必須投資2.5億歐元(3.14億美元)於永續能源項目,以交換荷蘭政府同意延壽案。

    荷蘭執政的Christian Democrat AppealCDA)黨在本週曾經表示:核能是荷蘭「不可迴避的」(Inevitable)的抉擇。該黨前任住宅、計畫與環境部長Pieter van Geel強調在未來數十年,如果荷蘭想避免對於俄羅斯輸入天然氣的過度依賴,使用核能就是不可迴避的選擇。但van Geel也指出儘管在現任聯合政府的政治現實下,新建核電廠幾乎不可能;但是,建核電廠應該為荷蘭法律所允許。新建核電廠的計畫不該由政府來推動,而該由企業界來進行。如果企業界申請新建核電廠,只要各項客觀條件符合,就應該獲得建廠執照。現任聯合政府由Christian Democrat Appeal、勞工黨(Labour Party, PvdA)與基督教聯盟(Christian Union, CU)所組成,任期將至2011年屆滿。今年初,政府關於國家及國際社會與經濟政策的主要智庫社會與經濟委員會(Social and Economic Council, SER)就明確表示,如果政府想要在2010年達成她的氣候政策,就必須考慮擴充核能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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