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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對核能業者暴歛核燃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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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對核能業者暴歛核燃料稅

  德國財政部長(German Ministry of Finance)計畫從20112014年以發展風力發電為藉口,每年向核電業者暴歛23億歐元(28億美元)的「風場稅」(windfall tax),甚至還編進了2011年的政府收入預算內。

    歐盟近年開始對化石燃料發電業者開徵碳排放稅,導致電價反映成本而上漲。政府認為核能業者從中獲利,因此應自額外獲利中徵取燃料特別稅。德國財政部表示:「核能作為整體能源中的一部分,延長現有核能機組的營運壽限勢在必行。」由於德國正在節數十億歐元的財政支出,就把腦筋打到核能業者身上,但財政部長卻口口聲聲說這筆錢將用在電廠除役與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上。

    2000614政府與業者所簽定的非核協定影響,德國核能機組平均營運壽限被限制在34年,遠低於一般業界的60年標準經濟壽限。2005年德國大選變天,Angela Merke領軍的基督民主黨(Christian Democrats, CDU/CSU)雖然打垮了反核的紅(社民黨,Social Democrats)綠(德國綠黨)共治政府,但因席次相差有限,必須成立大聯合政府。Angela Merke特意暫時維持非核政策不變,以換取政權穩定。

    德國政府內部已經取得廢止非核政策、允許核電機組延壽共識,但也採取荷蘭與瑞典前例,要求核電業者從延壽利益中「貢獻」一部份所得(譯者註:荷蘭於2006年同意Borssele核電廠延壽20年,但業主EPZ公司必須提撥2.5億歐元回饋金發展再生能源。同年瑞典也對核電業者抽取重稅,特別稅由每MWt/月稅率由5,514朗(693美元)暴增至10,200朗(1,305美元),增加率高達85%)但德國政府也強調,這項為期4年、每年23億歐元的特別稅,不能與改變廢核政策立場聯想,主要是課徵核燃料稅,所以這項額外成本應該由核電業主負擔。廢止廢核政策的最後決定已包括在即將於10月公佈的國家能源政策內。Barclays Capital的分析師Neil Beddall表示:這項重稅對於核能工業產生嚴重負面影響,德國核電霸主EOnRWE受創最深

    Beddall表示:我們要注意這兩大電力公司2009年的盈餘分別為92億與86億歐元,因此我不認為開徵核燃料稅會減少包括EOnRWEEnBW Vattenfall Europe等德國核能業者的信貸評等。但是這項計劃無可避免地會影響業者的自由現金流量(free cash flow)。由於目前還不確定以德法為首的歐洲國家是否會採取支出緊縮政策,將連帶影響20102011年的能源需求。如果德國政府真的執行這項計畫,其他歐洲國家可能群起效尤,首當其衝的就是所有核能與再生能源電力業者,都將因加計碳排放成本導致電價上漲盈餘增加而增稅。根據Barclays Capital的分析,這項決定將對歐洲核電部門造成衝擊,受影響業者包括法國電力(Electricité de France, EdF)、法國天然氣-SuezGDF-Suez)、瑞典Vattenfall、芬蘭Fortum、西班牙IberdrolaEndesa等大核電公司。

    德國對於核能採取歧視政策其來有自,透過大幅增稅來削減產業競爭力,其他能源業者卻獲得大量補貼。1980年以降,德國煤炭業者每年獲得25億至79億歐元的巨額補助,而再生能源業者更靠著電力收購政策(feed-in tarrif每年海削用戶50億歐元。(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5 – 21 June 20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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