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尋
首頁 > 學術動態 > 台電核能月刊
台電核能月刊
字級設定: 預設

梁天瑞譯台電核能發電處

大陸:AP-1000逐步國產化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8/18報導】大陸首座採用AP-1000型先進壓水式反應器的內陸核電站-湖北咸寧(Xian'ning)核電站日前動工興建模組預製組立廠。中國國家核電技術公司(State Nuclear Power Technology Co, SNPTC)日前與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公司(China Guangdong Nuclear Power Holding Co, CGNPC)簽署合作協定,負責興建該廠第一期工程1、2號機,雖然美國嘯集團公司(Shaw Group Inc.)仍提供部分工程技術服務,但AP-1000機組原始設計者-美國西屋公司已不再主導本項核能計畫,象徵大陸已邁向AP-1000機組製造與設計能力國產化之下一階段。

大陸為落實核電技術自主化政策,特別成立「核電自主化依託項目第三代技術招標」,並於2006年12月選定美國西屋公司與嘯集團公司團隊的AP-1000機組,並指定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負責技術轉移,2007年2月,西屋與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及中國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採購4部機組與全面技術轉移,合約總價超過80億美元。依照這項合約,大陸將擁有完整的第三代核電的智慧財產權與技術,可自行發展更大型機組。在咸寧建廠計畫中,嘯集團公司提供的工程技術服務包括設計管理、計畫管控、品質保證、施工管理、計畫管理,與輻射-安全與環境管理等。

為加速建廠工進,AP-1000型電廠採用預製模組化設計,先在設備製造廠完成設備模組後,再運往工地組裝。西屋公司營運策略最大成就就是採取垂直分工模式,由重鍛件廠負責承製大型組件,再在各工地附近設立預製模組廠,就近供應一個或數個工地所需設備模組,因採用標準化設計,就可以快速複製經驗搶佔市場。如山東海陽核電站即由山東核電設備製造有限公司(Shandong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籌設1座佔地71,000平方公尺的裝配廠,專門生產AP-1000型反應器的重要設備模組,包括裁切廠、管路預製工廠、噴漆廠與一次圍阻體容器(primary containment vessel)組裝廠等。據稱每年可以提供2座AP-1000型反應器所需設備模組,每座機組所需模組僅需11個月即可完成。因此咸寧計畫也由湖北核電設備製造有限公司(Hubei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興建預製組立廠。該公司係由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公司與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China Shipbuilding Industry Corporation, CSIC)、山東核電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China Nuclear Power Engineering Co., CNPEC)與武昌船舶重工公司(Wuchang Shipbuilding Industry Company)等共同合資成立。

該廠一期工程1、2號機反應器壓力容器分別由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公司與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承製。蒸氣產生器則分別由哈爾濱動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與東方電氣(廣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承製,均已於去年發包。湖北副省長李憲生(Li Xiansheng)表示,此舉預示著抓住國家歷史機遇、全省發展的新契機。

湖北咸寧核電站位於咸寧通山縣城東北的大畈鎮,位於長江中游南岸。該廠址可容納6部機組,目前規劃先分2期興建4部AP-1000型機組,第一期2部機組投資額327億人民幣。業主為咸寧核電有限公司,由中國廣東核電集團與湖北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在2008年按60:40比例共同投資成立,負責電廠未來建設與營運。該廠計畫於2011 年4 月澆灌1號機核島主體工程首塊混凝土,建廠工期為56 個月,1號機計畫於2015 年12 月商轉,兩部機組間隔10 個月,2號機計畫於2016 年10 月商轉。

除湖北咸寧核電站之外,大陸第一批內陸AP-1000機組核電廠址還包括湖南桃花江(Tauhuajing)與江西彭澤(Pengze)。湖南桃花江核電站位於益陽市桃江縣沾溪鄉謝家塘,在湖南資水中上游右岸。廠址東南距長沙市108公里,預計一次興建4部AP-1000型機組,總容量5,000 MWe。該廠總投資額高達1,300億人民幣,業主為湖南桃花江核電有限公司,該公司係由中國核工業總公司、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和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按50%:25%:20%:5%比例共同投資成立。目前已通過「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廠址安全分析報告」與「環境影響報告書」。1號機組計畫於2010年4月開工澆灌首塊混凝土,2015年4月商轉。

江西彭澤核電站位於九江市彭澤縣馬當鎮,廠址北臨長江,南靠鄱陽湖,距彭澤縣城約22 公里。廠址可容納6部機組,第一期將興建4座AP-1000型機組,容量為5,000 MWe;第二期將興建2座容量為1,500 MWe的新機組,總容量為8,000 MWe,一期工程總投資額600億人民幣。業主為中電投江西核電有限公司,該公司係由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China Power Investment Company, CPI)、江西省贛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粵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按55%:20%:20%:5%比例共同投資成立。該廠之「廠址安全分析報告」與「環境影響報告書」已通過,預計於2011年展開核島區主體工程,第1、2號機預計於2015年6月與2014年4月商轉。(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7 - 23 August 2010期)

印度:提高核子損害賠償額度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8/20報導】由於國會對於法案內容有所保留,印度內閣日前同意修改先前提出的「核子損害民事賠償法草案」(Civil Liability for Nuclear Damage Bill)爭取前反對黨的支持。

根據RTTIndia新聞指出,印度內閣決擬將原先單一事件賠償額度由50億印度盧比(Rs 500 crore,相當於1.09億美元)大幅提高至150億印度盧比(Rs 1500 crore,相當於3.27億美元),並將請求賠償年限由10年延長為20年。

這項草案還有一項附帶修訂,將使想進軍印度核能市場的外國公司極為興奮,就是豁免其發生事故時連帶賠償責任。一般核子事故損害賠償為三方合約,分別規定電廠業主(第一方)、電廠所在國(第二方)與核子設備供應廠家(第三方)應賠償金額上限。一般來說,維持核子設施的安全營運是業主責任;國家原子能主管機關負責獨立查核與監控核電廠設計與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相關法規。雖然條文中刪除設備廠家責任的確切內容尚未公開,但容許設備廠家豁免賠償責任,確實與現行其他國家立法宗旨及國際公約架構背道而馳。不僅如此,修訂後的法案甚至阻止印度加入「2004年核子事故第三者責任布魯塞爾增修條文議定書」(2004 Protocol to Amend the Brussels Supplementary Convention on 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以及其他國際核子損害賠償責任管理架構;換言之未來印度如果不幸發生核子事故,國外設備供應商也不會在母國被起訴求償。

印度主要反對黨-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黨魁Murli Manohar在接受NDTV訪問時表示:該黨主要訴求已經與政府充分討論並獲得採納,因法案係以印度為中心,並更符合在核子事故受害人的權利。但其他反對黨對於修訂後的法案仍有不同聲音,左派政黨如印度共產黨呼籲再提高賠償上限額度,甚至表示不明白為什麼要對賠償訂定上限。

修訂後的法案將在近日內送交印度國會(Lok Sabha)審查,成為該國期望自其他國家獲得先進核子技術服務,而制定國際有關的法案之長期立法的一部份。這個即將超越大陸而成為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正致力於擴展核電比例,希望在2050年時從目前的2.5%增加到25%。該國中期核電發展目標為2022與2032年將核電容量分別擴充至35,000 MWe與60,000 MWe,是目前容量的9與15倍。

印度希望引進國際先進核能技術不遺餘力,目前興建中的Kudankulam- 1、2號機與計畫中的Kudankulam-3、4號機,都採用俄羅斯VVER-1000型壓水式機組,單機淨容量950 MWe。後續的Kudankulam-5、6號機計劃採用更先進的VVER-1200型機組,機組淨容量1,200 MWe。Jaitapur -3、4、5、6號機則計劃採用法製EPR機組,機組淨容量1,600 MWe。此外,印度已經規劃Andra Pradesh與Gujurat分別引進GE-Hitachi的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器(Advanced Boiling Water Reactor, ABWR)與西屋公司AP-1000型進步型壓水式機組。

國際間先後於1960、1963、1964、1982與2004年多次調整賠償上限,主要國際公約包括:「1960年核子事故第三者責任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 of 29 July 1960, on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 the Field of Nuclear Energy)、「1963年核子事故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維也納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f 21 May 1963, on Civil Liability for Nuclear Damage)與「2004年核子事故第三者責任布魯塞爾增修條文議定書」(2004 Protocol to Amend the Brussels Supplementary Convention on 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2004年布魯塞爾議定書規定第一方(即業主電力公司)最低賠償上限為7億歐元,第二方(電廠所在國)賠償金上限為5億歐元,其他所有第三者總賠償總額為3億歐元。(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7 - 23 August 2010期)

伊朗:Bushehr-1號機開始裝填燃料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8/23報導】 風雨不斷的伊朗Bushehr-1號機於8月21日在國際原子能總署監督之下正式裝填燃料,邁向商轉的重要里程碑。該廠在開始將燃料束從廠內貯存設施運往反應器廠房的燃料池之前舉行慶祝儀式,由伊朗原子能機構﹙Atomic Energy Organization of Iran, AEOI﹚主席Ali Akbar Salehi主持,俄羅斯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 Nuclear Energy State Corporation, Rosatom)董事長Sergei Kiriyenko及聯邦生態、科技與核能監督署(Federal Service on Ecological, Technological and Atomic Supervision, FSTEAN)署長Nikolai Kutyin連袂出席,並致詞表示:俄羅斯核能設備與技術服務出口公司(Nuclear Power Equipment and Service Export Monopoly, AtomStroyExport (ASE)),所承包的Bushehr-1號機(容量1,000 MWe),目前已完成所有系統的試運轉測試,未來將邁向商轉階段。Salehi則向採訪的記者表示:走過西方國家強加的壓力、制裁與責難,我們在此見證本計畫是伊朗核能和平應用的最大象徵。

Bushehr-1號機的燃料裝填作業將持續2個星期,Salehi表示機組將在9月中正式營運,在10或11月開始併聯發電。

伊朗核能發展之路崎嶇坎坷。早在1975年巴勒維政權時代,即已選定在Bushehr興建核電廠。當時反應器選擇德國西門子公司的PWR機型,與Biblis A機組設計相近。發電容量高達1,225 MWe,整座反應器廠房都採雙層圍阻體設計,為當時最先進的設計。

1979年時,1號機工程進度已達85%。卻在此時發生革命,掌權的柯梅尼(Ayatollah Khomeyni)教長宣稱這項工程違反伊斯蘭傳統,因此建廠工程被迫中止直至1994年,長達16年。

1995年,伊朗原子能機構(Atomic Energy Organization of Iran, AEOI)決定完成這2座機組,並於2002年請俄羅斯ASE承建。ASE決定以俄國Balakovo-4號機為藍本,提供VVER-1000型早期V-320型PWR設計。並直接利用當初西門子未完工的反應器廠房,成為世界唯一的特殊設計,機組總發電容量為1,000 MWe,淨發電容量為950 MW。

Bushehr-1號機原本預計在2006年底商轉,卻因國際認為伊朗「明為核電,暗渡核武」迫使俄羅斯延緩計畫。雙方經過2年談判,在2005年簽約,由俄羅斯保證未來充分供應燃料,並要求伊朗同意未來無條件將用過燃料運返俄羅斯,以消除伊朗自行發展鈾濃縮技術的正當性。2008年元月163束基本核燃料與17束備用核燃料才在IAEA的監督下運抵廠內,總重約82噸,分8次運送,貯放於廠內核燃料貯存設施內,往後須依据IAEA的保防和國際保安及監督系统辦理。

在一年保固期內,這座電廠將由俄羅斯與伊朗共同營運,根據俄羅斯核能工業新聞社﹙Nuclear.Ru﹚透露,今年8月21日ASE總裁Dan Belenkiy與伊朗核能生產與發展公司﹙Iran's Nuclear Power P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Co﹚總經理Mohammad Ahmadian已簽訂營運合約。Rosatom董事長Sergei Kiriyenko表示,俄羅斯在合營公司的持股將逐年減少,但2-3年內還是會參與營運工作。(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7 - 23 August 2010期)

印度:Rajasthan-7、8號機破土動工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8/24報導】 8月24日印度核能電力公司(Nuclear Power Corporation of India Ltd, NPCIL)舉行Rajasthan 核電計畫﹙Rajasthan Atomic Power Project, RAPP﹚第7、8號機破土典禮。NPCIL透露,兩部機組的開挖作業在獲得原子能管制局﹙Atomic Energy Regulatory Board, AERB﹚核准後已於8月19日展開。

RAPP-7、8號機屬印度自行研發的壓水重水式反應器(Pressurized Heavy Water Reactor, PHWR),容量700 MWe。該公司計畫在12月完成開挖後澆灌首塊混凝土,預定於2016年6月與12月商轉,估計投資金額達1,232億盧比﹙約26億美元﹚。今年5月,Hindustan Construction Company (HCC)自NPCIL取得總價88.8億盧比﹙1.88億美元﹚的建廠土木合約。Rajasthan核電廠1-6部機組均由HCC公司承建,只是機組容量大小不同。印度自行發展的壓水重水式反應器有多種發電容量,從最早期的150 MWe到最新的700 MWe不等,建造年代則從1973年到最近。印度在2009年10月確定Rajasthan-7、8號機的興建計畫,當時核管機關也核准Kakrapar-3、4號機的建廠計畫。印度核能電力公司表示Kakrapar-3、4號機的開挖作業已經完成,等原子能管制局核准後就可以澆灌首塊混凝土。Kakrapar電廠現有2部容量202 MWe的壓水重水式反應器,分別在1993與1995年商轉,較大型的Kakrapar-3、4號機﹙容量700 MWe﹚則預計在2012年商轉。(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4 - 30 August 2010期)

俄羅斯:Kaliningrad核電廠完成開挖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8/27報導】俄羅斯計畫在比鄰立陶宛邊界的波羅的海沿岸的Kaliningrad地區興建新核能電廠,日前已開始進行地基開挖作業,預計在明年4月澆灌首塊混凝土。該廠擬建置2部VVER-1200型壓水式機組,將取代於2009年關廠的Ignalina核電廠2部機組,向波羅的海地區供應2,400 MWe的優質電力。

已往Kaliningrad地區近40%電力來自Ignalina電廠供應,但新電廠商轉後,不僅能充分供應鄰近地區所需,尚有多餘電力可輸出至波蘭與德國。

立陶宛電力公司(Lithuanian Electricity Organization, LEO LT)董事會也於2008年中決定在原Ignalina電廠廠址附近Visaginas鎮興建一座新核能電廠,並將新電廠命名為Visaginas核電廠。拉脫維亞、愛沙尼亞與波蘭的電力公司均有意投資。根據協議,立陶宛電力公司擁有新電廠51%的股權,其餘49%由私人企業投資,其中第一個是俄羅斯Rosatom。預計第1部機在2016年中商轉,第2部機在2018年商轉。

1974年,前蘇聯時代立陶宛興建一座擁有2部RBMK-1500型反應器的Ignalina核電廠,並於1985與1987年相繼商轉,這座電廠的發電容量高達2,760 MWe。1990年代初期蘇聯瓦解後,立陶宛成為區域最大的電力輸出國,而Ignalina核電廠供應該國80%的電力需求。1990年代末期,立陶宛嘗試徹底擺脫俄羅斯統治陰影而申請加入歐盟,歐盟以Ignalina核電廠不符合其安全標準為由,要求立陶宛關閉該廠,作為換取經援與加入歐盟交換條件。立陶宛終於2004年5月1日加入歐盟,但也於同年底與2009年底相繼關閉Ignalina-1、2號機。(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4 - 30 August 2010期)

中俄:加強核能科技合作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02報導】俄羅斯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 Nuclear Energy State Corporation, Rosatom)董事長Sergei Kiriyenko與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China Atomic Energy Authority, CAEA﹚主任陳求發共同主持日前於北京召開的中俄總理定期会晤委員会核問題分委会第14次会議,並於會後宣布雙方未來將在核能科技領域更密切合作。

在第十三次會議時,两國高層下結論,中俄雙方一致同意在現有良好合作的基礎上,擴大合作。首次合作項目包括:海上浮動核電廠、在太空用之核反應器與同位素熱源等。此外两國可以合作的項目還有:核設施除役、擴展第三國市場、爐心捕集器技術﹙Core catcher﹚、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與鈾礦探勘等領域。

出席此次會議的中俄代表共約60位,來自政府機構及企業界,包括:中國外交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原子能機構)、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中核集團公司、中核建設集團公司、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中廣核集團公司,及俄羅斯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俄羅斯燃料元件公司﹙Techsnabexport, Tenex)、俄羅斯核能設備與技術服務出口公司(Nuclear Power Equipment and Service Export Monopoly, ASE)等。

俄羅斯最近正在建造全球首座海上浮動式核電廠 - Akademik Lomonosov號。由位於聖彼得堡的Baltiysky Zavod造船廠(Baltiysky Zavod Shipbuilding Company)進行建置。該船上裝置2座AtomEnergoProekt 設計的KLT-40S小型反應器,發電容量35 MWe。這種反應器曾用在海軍艦艇、破兵船,現在要用在民生發電上。該反應器分別由OMZ(Uralmash-Izhora)集團負責製造反應器壓力容器,NIAEP負責生產內部組件與組裝,Afrikantov OKBM製造局負責計畫開發、提供技術監督與反應器測試。爐心壽命設計為10-15年,電廠壽命為40-50年。機組以套件方式安裝在長140公尺、寬30公尺的模組中,預計可供應50萬人所需電力。首座反應器已於2009年中交貨安裝,全船預計2011年完工,2012年底運交俄羅斯國營原子能電力公司(Energoatom),未來將駛往俄羅斯遠東區的Vilyuchinsk,供應當地所需電力。第2座浮動式電廠址則選定在薩哈共和國(Republic of Sakha)的Yakutia。(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31 August - 6 September 2010期)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能源之風險统計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03報導】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最近比較各種能源型式的事故風險度評估報告(Comparing Nuclear Accident Risks with Those from Other Energy Sources),作為各國決策階級評估核能之參考,結果顯示核能是最安全、死亡風險最低的能源。

OECD提出這份報告原意在於協助各國決策階層瞭解使用核能的風險度,並與其他能源比較。OCED選用瑞士Paul Scherrer Institute所提供1969至2000年的能源工業事故,而導致5人以上死亡之資料庫。資料顯示:近30年來全球共有1,870起關於各種能源使用所導致的重大事故,共損失81,258條生命。其中1986年車諾堡嚴重核子事故,造成31人死亡。

報告比較OECD國家與非OECD國家所發生的能源災害,結果顯示彼此差距極為懸殊。同一期間, OECD國家共發生390起嚴重能源事故,共有8,934人死亡,卻沒有發生任何核能事故。

然而由於Chernobyl事故的長遠影響,据歐洲議會、WHO、IAEA及俄羅斯當局估計未來70年可能造成9000至33000人死亡。報告特別強調,前述罹癌人數是根據有爭議的「線性無低限﹙linear dose response relationship with no threshold, LNT﹚」模式,假如以相同邏輯應用於經歷天然背景輻射的我們,這些增加的風險其實微不足道。假設全歐5.7億人口,在70年內從天然背景輻射所接受的總集體劑量﹙collective dose﹚約為9.1億人-西弗﹙person-Sieverts﹚,將是Chernobyl事故所造成總集體劑量5,000萬人-西弗的1,500倍。因此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哪些癌症病例確實來自這起事故,因為所有癌症的死亡率都很高。 [譯者註:2006年聯合國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曾發表「Estimates of the cancer burden in Europe from radioactive fallout from the Chernobyl accident」,估計直到2056年,從統計角度預測,全歐5.7億人口中,可能發生25,000例各種癌症(95%信賴區間介於11,000 - 59,000例),但致命癌症約為16,000例(95%信賴區間介於6,700 - 38,000例)。但同時期全歐自然癌症發生約1.6億例。換言之,事故所增加的致癌機率僅為自然發生的1/10,000。

報告特別強調,利用Chernobyl事故來誇大渲染OECD國家的核能風險是完全不適當的。因為OECD國家的核能電廠的營運制度與設備安全性遠比當時烏克蘭更周密嚴謹。

由於核能事故實在太罕見,完全無法以傳統分析方法估計其風險,以安全度評估﹙Probabilistic safety analysis﹚來評估瑞士Muhleberg核電廠的安全度,發現要運轉100萬年才可能發生規模為2000例死亡的嚴重事故。然而由於核能科技日新月異,現代化新式電廠發生事故的機會以及所造成的輻射影響,只有全球第一座核電廠的1,600分之一。報告再度強調:Chernobyl事故所造成的潛在可能死亡案例約與非OECD國家最大規模的水庫潰壩所造成立即死亡案例相當,例如1975年發生於大陸的板橋/石漫灘水庫潰堤死亡3萬人。 [譯者註:1975年8月大陸河南省南部駐馬店地區因颱風環流導致連日暴雨,累積雨量打破全國紀錄,8月8日清晨,板橋與石漫灘等兩座大型水庫,及竹溝、田崗等處58座中小型水庫幾乎同時潰壩,導致遂平、西平、汝南、平興、新蔡、漯河,臨泉七個縣城被水淹沒數公尺深,共有29個縣市受災、災民1,200萬人、毀房680萬間,沖毀京廣鐵路一百多公里,京廣線因此中斷18天,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億人民幣。可能罹災人數估計從3萬至23萬人之間,是陸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水庫潰壩事件。]

前述報告並未將非核能能源所造成的潛在可能死亡案例計入,儘管根據OECD每年發行的「環境展望報告」(Environmental Outlook)曾估計全球每年因各種化石燃料排放微粒致使人提早死亡之人數高達288,000人。整體而言,能源使用的意外事故死亡人數遠低於燃燒化石燃料所釋放之物對健康危害的人數,不過一般新聞媒體總是把焦點放在前者。下表統計1969-2000年各種能源使用過程所造成的嚴重事故案例與死亡人數。(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31 August - 6 September 2010期)

能源種類

OECD 國家

非OECD國家

事故數

死亡

人數

死亡人數/

10億度・年

事故數

死亡

人數

死亡人數/

10億度・年

燃煤

75

2,259

0.157

1,044

18,017

0.597

燃煤

(大陸

1994-1999) 

  

819

11,334

6.169

燃煤
(排除大陸因素) 

  

102

4,831

0.597

燃油

165

3,713

0.132

232

16,505

0.897

天然氣

90

1,043

0.085

45

1,000

0.111

液化天然氣

59

1,905

1.957

46

2,016

14.896

水力

1

14

0.003

10

29,924

10.285

核能

0

0

1

31

0.048

總計

 390

 8,934

   

 1,480

72,324

   

國際原子能總署:核能持續復甦中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06報導】國際原子能總署最近發表「國際核能現況與展望」(The International Status and Prospect of Nuclear Power),結論顯示由於興建中核能機組數量持續增加,國際核能復興趨勢逐漸明朗。這份雙年報,提供全球核能機組分布之便覽並總結當前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報告結論認為過去兩年某些指標呈現暫時停滯現象,但其他指標卻展現未來發展的動能。

2008年是自1995年以來第一個沒有新機組商轉的年份,但當年卻也有10座新機組正式動工,成為1987年以來動工興建機組最多的一年。儘管當年面臨經濟危機,使得許多西方國家新建機組計畫紛紛縮手,這種負面影響卻被大陸與其他亞洲國家的快速進展所抵銷。

另一方面,全球興建中核能機組數量也從2007年底的33座,快速增加至2010年8月的60座。儘管新機組訂單目前還是以已有核電機組的國家為主,但由於有更多對核能感興趣的新參與國家,使得機組訂單在2009年激增到65座之多。

世界各國政府對於核能復興的興趣來自多方面,國際原子能總署則歸納成兩項最主要因素:一是過去數年全球化石燃料價格的劇烈波動,另一項則是各國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與對於氣候變遷影響的憂慮與日俱增,這些因素也助長了社會大眾支持核能的程度明顯增加。一些國家民調顯示,人們對於已經具有數千爐年安全營運經驗的核電廠越來越放心。但報告也指出,在不同地區社會大眾對於核能的支持程度也有很大差異。

在財務面,核能發電具較低貼現利率﹙discount rate﹚的成本效益也日漸受到重視。根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核能署(OECD-NEA)估計:貼現利率為10%時,11個國家中有8個國家核電比燃煤發電更經濟;即使貼現利率只有5%,核能發電成本﹙30-85美元/1000度電﹚還是遠比燃氣發電﹙30-120美元/1000度電﹚為低。(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31 August - 6 September 2010期)

大陸:秦山二期3號機商轉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22報導】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宣布旗下秦山核電站二期工程3號機於10月21日商轉,成為大陸第13部核能機組。也是繼廣東嶺澳核電站二期1號機之後,2010年第2部商轉機組。這座CNP-600型大陸自製壓水式機組,發電容量650 MWe,於2006年4月28日於首塊混凝土澆灌,今年8月併聯,原定2011年初商轉,因啟動測試順利提前於2010年底商轉。

秦山二期工程已設置2部CNP-600型機組,這是大陸自主設計生產的第二代反應器(第一代為CNP-300型,設置於秦山一期並外銷巴基斯坦Chashma核電廠1號機),最近曾進行超過1,000項的設計改良,使負載因數提升到75%,自製率由55%提高至70%、建廠工期由72個月縮短到60個月,計劃設置於秦山二期-1-4號機、海南昌江核電站-1、2號機與Chashma核電廠-2、3號機。

目前大陸有13座商轉核電機組,總淨裝置容量為10,234 MWe包括:大亞灣-1、2號機(944 MWe×2,法國M-320型壓水式機組)、秦山一期(279 MWe×1,自製CNP-300型機組)、秦山二期-1-3號機(610 MWe×2+650 MWe×1,自製CNP-600型機組)、嶺澳一期-1、2號機(935 MWe×2,法國M-320型機組小改版)、秦山三期-1、2號機(665 MWe×2,加拿大CANDU-6+重水壓水式機組)、田灣-1、2號機(950 MWe,俄羅斯VVER-1000型壓水式機組)與嶺澳二期-1號機(1,037 MWe×1,首座自製CPR-1000型機組)。

2009年大陸核能發電量657億度,佔大陸總發電量比例1.9%。目前另有25座核能機組在興建中,總淨容量25,501 MWe;計劃中之機組有33座,容量總計36,910 MWe,是目前全球核能建設規模最大、最活躍地區。

2007年6月,國務院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公佈「大陸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將核能納為對抗氣候變遷的重要策略,隨後發表「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年」,規劃至2020年核電容量為運轉中40 GWe、興建中18 GWe、供電比例佔4%。但2009年國家能源局(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NEA)又計畫上調前述目標, 將2020年發電容量擴大為75 GWe、興建中30 GWe,供電比例調高至8%,並計劃在2030年達成發電容量120 - 160 GWe的目標,屆時大陸將成為世界第一核能大國。(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9 - 25 October 2010期)

日本:興建用過燃料貯存設施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06報導】日本核燃料再循環貯存公司﹙Recyclable-Fuel Storage Co, RFS﹚日前在青森縣陸奥市舉行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中心﹙Recyclable Fuel Storage Centre﹚的破土典禮,預計於2012年7月完工啟用。RFS是由東京電力公司﹙Tokyo Electric Power Company, Tepco﹚與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Japan Atomic Power Company, JAPCO)於2005年11月以4:1比例共同投資30億日元成立,並於2007年3月向日本政府申請建廠。2010年8月27日,該公司宣布獲得經濟產業省(METI)所核發之建廠執照。

這座貯存中心初始容量為3,000噸,相當於日本全國每年所產生用過核燃料的半數,但RFS計畫未來把容量擴充為5,000噸。該中心就是一座大型的用過燃料乾式貯存場,來自各電廠的用過核燃料,不論沸水爐或壓水爐,均運往該場集中貯存,等待運往距離50公里之外的六ケ所村再處理廠處理(正在興建中),此外六ケ所村還有J-MOX核燃料製造廠,可將MOX核燃料再循環利用。JAPCO發言人表示:以往該公司所屬電廠產生的用過核燃料在再處理前都在廠內貯存,這種作法需要建立龐大的庫存,因此這座中期貯存設施將可更有效地集中管理各廠用過燃料,甚至作為用過燃料的再循環中心。(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31 August - 6 September 2010期)

日本:東通1號機將燃料週期延長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25報導】東北電力公司(Tohoku Electric Power)東通核電廠1號機(Higashidori-1)日前以「東通原子力発電所1号機の運転期間延長(長期サイクル運転)計画」向經濟產業省申請將13個月燃料週期延長至16個月,目前正由原子力安全保安院(Nuclear and Industrial Safety Agency, NISA)審查中。如獲核准,將成為日本首座超過13個月燃料週期的機組。

「核原料物質、核燃料物質および原子炉の規制に関する法律」規定日本核電機組燃料週期不超過13個月,但在2009年修訂後,得透過新的檢查制度將燃料週期延長為18個月,並得在新檢查實施滿5年後再延長為24個月,與其他國家相同。但延長燃料週其並非白吃的午餐,業主必須提供詳盡的資料來證實電廠系統與設備可以承受更長營運時間,並需提供新的維護與營運計畫。東北電力正積極準備相關資料,包括所有安全系統、設備的安全保護規則變更申請、長期營運計畫,該公司計畫在11月初才能備齊所有資料。

東北電力東通-1號機為日本最後一座BWR-5型沸水式機組,淨發電容量1,067 MWe,於2005年10月商轉。最近一次大修預定於2011年6月展開,如果運轉週期申請獲准,下一次大修即可採用16個月週期。延長燃料週期對於核能機組的正常運轉、供電穩定與經濟效益非常重要,目前全球最長連續運轉紀錄由美國Exelon電力公司旗下LaSalle-1號機於2006年創下。該機組為容量1,137 MW的BWR反應器,在當年2月20日停機大修前,持續運轉739天。(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9 - 25 October 2010期)

德國:核能-邁向新世界的橋樑

【譯者註】德國聯邦經濟與科技部(Federal Minister of Economics and Technology)與聯邦環境、自然保育及核能安全部(Federal 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 Nature Conservation and Nuclear Safety)於今年9月會銜公佈德國新能源政策白皮書-「能源綱領-環保、可靠與經濟實惠的能源供應計劃」(Energy Concept for an Environmentally Sound, Reliable and Affordable Energy Supply),其中關於核能的論述摘譯如下:

1. 德國電力供應有其歷史背景,建立在各種能源組合(dynamic energy mix)的基礎上。目前化石能源,特別是煤(褐煤或煤碳),與核能共同滿足德國大部分的發電需求。我們正邁向以2050年為再生能源時代而努力,屆時必須調整傳統的能源組合,而化石能源和核能也將扮演不同的角色。考慮擴大再生能源供應,我們需要有更靈活彈性的電廠,這樣一個過程不僅需要假以時日,而且還必須以經濟上理性的形式加以設計。為了這一過渡設計,在一定時間內我們仍然需要核能,因此核電站運營期限平均將延長12年。

2. 核能成為邁向新技術的橋樑(Nuclear power as a bridging technology)

雖然現有核電機組延長營運期限有限,對於德國在過渡時期實踐氣候保護、經濟效率與供電安全等3大能源政策之目標將有重要貢獻。並為邁向再生能源時代鋪路,特別是降低能源價格與抑減能源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

目前德國17座營運中的核能機組將平均延長12年營運期限。其中,在1980年之前商轉的機組可以延壽8年;1980年之後才商轉的電廠則可以延壽14年。在「原子能法」(Atomic Energy Act)第12次增修條文的精神與架構下,延壽後德國核能電廠的管制與安全要求,仍必須維持最高的技術標準。

核能機組延壽也為再生能源使用與提高能源效率提供資金,因此政府與核電業者就機組延壽所得額外獲利部分進行談判磋商,並課徵核燃料特別稅,至2016年為止。

這種能源概念為德國邁向永續與能源安全鋪路,包括確保可以儘快安全可靠地將核能發電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予以最終處置。事實上機組延長12年營運期限並不會對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造成根本改變。預估所有機組延壽將增加10,000立方公尺熱量極低、可以快速處置的放射性廢棄物,送Konrad處置場作最終處置。該廠應儘快設立並營運,以確保90%之放射性廢棄物可在此處置。

為了後世子孫著想,Gorleben岩鹽坑是否適合作為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應該儘快明確決定。基於以上原因,將自2010年10月開始探2012年底Gorleben場址並公開結果,預計於2012年底將所有資料整理為初期安全分析報告(preliminary safety analysis report),送請國際同儕專業評估。在此基礎上,我們才能依設定目標將勘查結果作結論。

< 上一則   下一則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