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瑞譯(台電核能發電處)
大陸:中核集團投資核電1200億美元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22報導】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China National Nuclear Corporation, CNNC)副總經理孫又奇在接受中國日報(China Daily)訪問時表示,該集團將在2015年之前投資5,000億人民幣(750億美元)、並在2020年將投資總額提高到8,000億人民幣(1,200億美元)以推動核電建設,加速建立完整核能工業產業鏈。為籌措足夠資金,中核集團已於2010年4月成立中核核電有限公司(CNNC Nuclear Power Co Ltd),並計畫在2011年上市,該公司總經理兼中核集團總經理特別助理陳樺表示:我們計畫在今年底召募策略投資夥伴,並準備在明年上半年上市。(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1 - 27 September 2010期)
大陸:與俄羅斯簽定田灣二期合約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27報導】俄羅斯核能設備與技術服務出口公司(AtomStroyExport ,ASE)總經理Dan Belenky與中核集團江蘇核電公司(Jiangsu Nuclear Power Corporation, JNPC)總經理蔣國元在俄羅斯總統Dmitry Medvedev訪問中國期閒簽署「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技術設計合同」,象徵兩國合作建設田灣二期3、4號機組項目進入實質性階段。2010年3月23日中俄曾簽署「田灣核電站擴建工程3、4號機組框架合同」,雙方就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技術設計合同先後舉行了3回合談判,最後就技術設計、初期安全分析報告(PSAR)以及首批施工圖等責任範圍、介面管理、設計文件遞交進度、專家派遣及技術設計工作價格和支付進度等方面達成協議。
田灣二期3、4號機與一期相同採用俄製VVER-1000型壓水式反應器,機組容量為1,060 MW,採用AES-91型電廠佈局。江蘇核電公司負責提供常規島區之設備及組件。雙方預定於11月第十五次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時在俄羅斯聖彼得堡簽訂「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總合同」。
田灣核電站位於江蘇省連雲港。廠區初期計畫興建4座反應器,未來可能再增加2 - 4座反應器。中俄雙方於1992年簽訂第一期工程合約,1、2號機相繼自1999年10月與2000年10月澆置混凝土,2005年底與2007年5月首度臨界,2007年6月與9月陸續商轉,總投資額為33億美元。保固2年,於2009年9月到期。兩部機組的初始爐心與前三批燃料由俄羅斯TVEL核燃料公司(TVEL Fuel Company)供應,但隨後即改由中核集團宜賓核燃料元件廠供應。
除田灣二期3、4號機合約外,俄羅斯總統Dmitry Medvedev訪問中國期間也簽署一系列合作協定,此外雙方也簽訂聯合公報說明彼此的戰略夥伴關係。此次訪華行程中,俄羅斯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Rosatom Nuclear Energy State Corporation)總經理Sergei Kiriyenko表示中俄計畫在年底簽訂採購兩座俄羅斯設計BN-800快滋生反應器的合約。雙方曾於2008年10月簽訂協議,由俄羅斯轉移BN-800型快滋生反應器技術(熱功率2,100 MWt,電功率800 MWe,熱效率約38%),與目前俄羅斯興建中的Beloyarsk-4號機相同。翌年10月,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與AtomStroyExport簽訂先期設計合約,目前AtomEnergoProekt表示已開始設計售予中國的機組。這項雙邊合作計畫也將引進快滋生反應器的核燃料循環技術。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已決定首座BN-800機組將建置在福建三明核電站,預計自2011年8月開始建廠。(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1 - 27 September 2010期)
大陸:嶺澳二期1號機商轉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27報導】中國廣東核電公司(China Guangdong Nuclear Power Co, CGNPC)於北京舉行旗下嶺澳核電站第二期工程1號機於9月20日商轉之慶祝典禮。該機組成為中國大陸第12部商轉機組,也是首座中國自主設計的「中國改進式壓水堆, CPR-1000」。該型反應器屬第2.5代壓水式反應器,改良自法國Areva提供給大亞灣的M-320與嶺澳一期技術。壓力容器設計壽命為60年,可用率超過87%,電廠熱效率為36%,額定容量為1,080 MWe,淨發電容量1,037 MWe。建廠成本降低至1,300美元/kW。嶺澳一、二期工程都是在國家「設計、製造、施工及運轉自主」的政策下所推動的工程,二期工程之管理、設計、製造、施工、監工都是由本地的公司負責,1號機的國產化佔50%,2號機的國產化佔70%。
嶺澳核電站二期工程共建置2部CPR-1000型機組,1、2號機分別於2005年12月與2006年5月澆置混凝土。1號機於2010年4月21日裝填燃料,6月9日首度臨界,7月15日併聯。9月15日完成連續運轉168小時測試,且平均容量因數超過92%。2號機預計於2011年商轉。
嶺澳一期工程建置2部法製3迴路900 MW級標準型機組,屬於大亞灣M320型機組的小改版,淨發電容量935 MWe。於1997年5月澆置混凝土、 2002年5月與2003年1月陸續商轉,當時自製化比例只有30%,主要以吸收消化法國核能科技為主。大亞
灣與嶺澳兩座核電廠比鄰而居,主要供電區域為香港與深圳地區,成為珠江三角洲電力主要來源。(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1 - 27 September 2010期)
圖 興建中的嶺澳二期工程
大陸:Areva進入大陸核燃料供應市場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1/05報導】法國Areva公司拓展大陸市場迭有佳績,首先取得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China Guangdong Nuclear Power Co, CGNPC)為數多達2萬噸鈾的十年長期供應合約,隨即又與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China National Nuclear Corporation, CNNC)簽訂合約,協助後者提升燃料製造技術。
根據中國日報報導,這項總額高達35億美元的合約是國際最大規模的核燃料供應長約,是在大陸主席胡錦濤訪法時簽訂,雙方並同意在2015年將雙邊貿易額增加一倍。
這項合約由Areva執行長Anne Lauvergeon與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在雙方元首見證下簽署,成為拓展兩國民用核能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環節,未來雙方將在核反應器、燃料循環與鈾礦萃取等技術上深入合作。這也代表Areva深耕大陸市場有成,該公司正協助中廣核建造台山電廠2座歐洲壓水式反應器(EPR)機組。
另一方面,Areva也與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簽訂協議,分別由旗下CEZUS公司與上海高泰稀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以50:50比例,合資成立「中核阿海琺(上海)鋯合金管材有限公司」(CNNC Areva Shanghai Tubing, CAST),專門生產M5型燃料鋯合金護套與其他鋯合金管材,預計2012年開始生產。
Areva執行長Anne Lauvergeon表示:雙方簽定多項合作協定,代表Areva與大陸間的夥伴關係更上層樓,Areva正加強與大陸最主要核能公司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及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的關係,並鞏固其在全球最大核能市場的戰略性地位。(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 - 8 November 2010期)
大陸:陽江3號機動工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1/17報導】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宣布旗下陽江核電站3號機於11月15日舉行動工典禮,成為該國第24部興建中機組,也是第18部CPR-1000型機組。國務院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dministration﹚的專家委員會甫於10日核發陽江3、4號機建廠執照。
陽江3號機預計於2015年商轉,4號機預計於2011年初動工,2016年商轉。陽江核電站預計設置6部CPR-1000型機組,國務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國家發改委,China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於2004年核准發展計畫,總投資額為695億人民幣﹙101億美元﹚,前兩部機組陸續於2008年12月與2009年8月動工,預計於2013年8月與2014年商轉。5、6號機預計於2017年底之前全部商轉。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表示,陽江核電站每年可以節省1,600萬噸燃煤,並可減少3,60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2010年7月,總部設於香港的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簡稱:中電集團,China Light and Power, CLP﹚ 取得陽江核電站17%股權,相當於1部機組的發電容量。(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6 - 22 November 2010期)
烏克蘭:籌建核燃料製造廠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09/23報導】烏克蘭國家新聞社Ukrinform報導該國內閣部長會議已於9月22日核准該國燃料與能源部(Ministry of Fuel and Energy)所提由俄羅斯TVEL核燃料公司(JSC TVEL Fuel Company)承攬核燃料廠建廠計畫。
TVEL公司之所以勝過另一家投標者西屋公司,係因TVEL公司願意出資興建該廠,TVEL估計建廠成本約為2.12億美元。烏克蘭總理的新聞秘書Vitaliy Lukianenko表示:TVEL取得與會部長們的一致支持而獲選為建廠夥伴。
烏克蘭招標的主要條件有兩項:其一是烏克蘭要求擁有為管理及營運該廠而成立的合資公司的控股權,雖然TVEL提供大部分建廠資金。另一項條件是該國要求燃料束製造技術轉移的「非專有授權」(non-exclusive licence),使該廠到2020年時,其產品得以行銷國內外。
烏克蘭國家核電公司(National Nuclear Energy Generating Company of Ukraine, Energoatom)總經理Yuriy Nedashkovsky表示:該廠預計於2013年投產,初期燃料束年產能為200噸鈾當量(tUe);到2017年燃料丸年產能可達400噸鈾當量,到2020年燃料束年產能將倍增為400噸鈾當量。
目前烏克蘭擁有4座核電廠15部機組,分別是Khmelnitski核電廠(2部機組,總淨容量1,900 MWe)、Rovno核電廠(4部機組,總淨容量2,718MWe)、South Ukraine核電廠(3部機組,總淨容量2,875MWe)與Zaporozhe核電廠(6部機組,總淨容量5,700 MWe)。除兩部屬於小型的V-312機組(440 MWe)外,其餘都是淨容量950 MWe的V-320型機組。核能總裝置容量13,835 MWe,都由Energoatom負責營運。核能是烏克蘭最大電力供應來源,尤其是前蘇聯瓦解後關閉大量燃煤電廠,核能擔起該國電力供應樞紐的角色。2010年供電89,146,603MWh,約為全國電力需求的48%,是全球第8大核電國家。
烏克蘭與其他國家的VVER機組一樣,其燃料全由TVEL供應。西屋公司只提供42束測試用燃料給South Ukraine電廠,用以證實該公司所生產的燃料符合烏克蘭要求。烏克蘭希望在國內興建燃料廠是為了突破TVEL在核燃料供應的壟斷。烏克蘭的能源供應一直被俄羅斯掐住脖子,天然氣與石油也是由俄羅斯供應,曾經有2次因價格之爭而受到斷氣斷油的威脅。事實上烏克蘭國內鈾礦約可供應30%核燃料之原料所需 [譯者註:根據世界核能協會資料,2009年烏克蘭鈾產量為840噸] ,這項寶貴的自主能源可以緩解沉重的能源安全壓力。烏克蘭也有燃料製造不可或缺的鋯合金產業,但鈾濃縮與燃料束製造目前還是必須依靠俄羅斯。(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1 - 27 September 2010期)
俄羅斯:Rostov 2號機即將商轉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0/08報導】俄羅斯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 Nuclear Energy State Corporation)宣布Rostov核電廠(又名Volgodonsk核電廠)2號機即將於10月16日商轉。
Rostov核電廠原以廠址所在地命名,曾更名為Volgodonsk,2010年5月又改回原名。Rostov核電廠規劃興建4部機組,1、2號機採用V-320型反應器(淨發電容量950 MWe),3、4號機採用更大型的VVER-1200型機組(淨發電容量1,170 MWe)。
Rostov建廠經歷坎坷,1號機於1978年動工,經過漫長的23年後,才於2001年3月商轉。2號機從1983年動工,1990年代晚期因為蘇聯解體而暫停,直到2002年復建,但進度一直不理想。2006年7月業主俄羅斯國營原子能電力公司(Rosenergoatom)陣前換將,改由Nizhniy Novgorod工程公司(AtomEnergoProekt)為主包商加緊趕工,才於2009年底裝填燃料,2010年元月首度臨界並展開啟動測試。該廠3、4號機也相繼於2009年底與2010年6月動工,目前正積極趕工中,預計於2013與2016年商轉。(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5 - 11 October 2010期)
俄羅斯:為越南興建首座核電廠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1/01報導】俄羅斯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 Nuclear Energy State Corporation)董事長Sergei Kiriyenko於上月底在河內與越南工商部長伍輝煌﹙Vũ Huy Hoàng, Minister of trade and industry﹚在越南國家主席阮明哲﹙Nguyen Minh Triet﹚與俄羅斯總統Dmitry Medvedev雙方領袖見證下,簽定由俄羅斯協助越南興建首座核電廠–寧順第一核電廠﹙Ninh Thuan 1 nuclear power plant﹚的合約。
根據這項合約,俄羅斯方面將由俄羅斯核能設備與技術服務出口公司(AtomStroyExport)負責承攬建廠工程,全案採統包制(Turnkey),俄羅斯將提供最新的VVER-1200型壓水式反應器,越南方面則以國營越南電力公司﹙Electricity of Vietnam, EVN﹚為電廠業主與營運單位。
俄羅斯保證將提供建設該廠所需融資;而且就跟該國與伊朗、土耳其的合約一樣,俄羅斯將提供越南核電機組所需核燃料、並負責將用過核燃料運回國再處理。
近年來越南經濟發展迅速,電力需求年成長率高達13%,供電短缺問題嚴重影響經濟穩定發展,引進核能發電成為大勢所趨。2007年起越南即積極計劃引進國際先進核電技術,預定興建2座、容量各為2,000 MWe的核能電廠,並希望在2020年之前商轉。越南在2008年中完成原子能法立法,使興建核能電廠有法制基礎。2009年8月越南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同意這項投資計劃,使其核能發展向前邁一大步。
越南首座核電廠座落在寧順省順南縣(Thuan Nam district)的福亭郡(Phuoc Dinh),首部機組預計於2012年破土、2014年正式動工、2020年商轉,第2部機預定於翌年商轉。第二座核電廠設在寧海縣(Ninh Hai district)的永海(Vinh Hai),總投資額估計達200兆越南盾(110億美元)。Kiriyenko向俄新社﹙RIA Novosti﹚表示:「新電廠在2020年商轉絕對實際可行。」「如果這兩座電廠興建一切順利,我們就會展開在現有廠址或新場址興建更多電廠的商務談判。」
根據越南「至2030年越南核電發展指導規劃」,計畫在2030年之前興建多達12部的核能機組,福亭核電廠計劃再增設2部機組,預計在2023與2024年相繼商轉。永海核電廠規劃建置4部機組,前兩部預計在2021與2022年、後兩部預計在2024與2025年陸續商轉。此外該國計劃在寧順、平定、富安、河靜、廣義等5省廣設8座核電廠,每座電廠可安裝4-6部機組,核電總容量在2025年將達8,000 MWe,2030年將增至15,000 MWe,屆時核能將佔該國總發電裝置容量的10%。
俄羅斯核能設備與技術服務出口公司在獲得這項合約後決定儘速在河內成立辦公室。並宣稱:「寧順第一核電廠不只是越南、也是全東南亞首座核電廠。」「若能成功地完成這項計畫,將可顯著增加俄羅斯核能工業在這個區域的競爭力。」(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6 October - 1 November 2010期)
美、南韓:展開民用核能合作新協定之談判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0/27報導】美國與南韓政府最近進行新的雙邊民用核能合作協定談判。這項談判是因應舊協定即將於2014年屆期,且韓國希望放寬其核能科技向國際輸出的限制、並建立自主用過燃料再處理體系之故。目前雙方已同意就燃料再處理部分先進行聯合評估。
韓國代表團由外交通商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主管多邊及全球事務之次長趙炳東(Hyun-Dong Cho)領軍於華盛頓與美國國務院(US State Department)防止核武繁衍與軍備管制(non-proliferation and arms control)特別顧問 Robert Einhorn進行談判。
在10月25日雙方談判結束之後,美國國務院表示:兩國政府代表已各自表明其基本立場,並討論關於繼續協商新版民用核能和平合作協定的談判日期與地點。 美韓的現行合作協定是在1972年簽訂,並在1974年5月完成增修條文換文。舊協定內容禁止韓國進行鈾濃縮與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可減少放射性廢棄物體積並回收鈽、鈾等可再利用之物質)。這項規定符合美國勸阻其他國家回收鈽以降低核武擴散風險的一貫政策。現行協定將於2014年屆期。然而南韓因近年核工業擴張,必需善用鈾資源,故擬採用用過核燃料再處理的政策。因為核能供應韓國近40%的電力,每年所需的3,800噸鈾完全仰賴進口,如果能發展用過核燃料再處理技術,就能減少三分之一的鈾進口。
美國國務院表示:「雙方將對擬議中包括高溫冶金處理﹙pyroprocessing﹚在內的各種用過燃料再處理技術進行共同研究。」「雙方一致認為,技術專家們應該儘快制訂出研究範圍、地點與期程,並儘快完成它。」
趙炳東告訴韓國先驅報(Korea Herald)記者:如果這項聯合評估在2013年3月(即韓國議會預定核准新版合作協定之時程),之前沒有令人滿意的結果,就會在新協定中加列一項但書,將高溫合金處理技術在完成聯合評估之後再啟動。
美韓曾在多年前聯合研究再處理技術,這些工作大部分是在美國進行,並以1970年代美國所進行的研究為基礎,但相關費用則由韓國原子能研究所(Korean Atomic Energy Research Institute, KAERI)負擔,但美國政府最後決定中止這項計畫。美國前任小布希政府並不反對韓國興建高溫合金處理技術研究設施,2008年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也核准韓國原子能研究所興建先進用過核燃料處理設施﹙Advanced Spent Fuel Conditioning Process Facility, ACPF﹚,亦即電解實驗室﹙electrorefining laboratory﹚,將於2011年動工興建,並在2012年擴大到工程規模,成為韓國先進高溫合金處理設施﹙Korea Advanced Pyroprocessing Facility, KAPF﹚的第一階段。KARF預計於2016年開始進行測試,並在2025年達到具備商業規模的示範廠。(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6 October - 1 November 2010期)
美日法:共同研發快滋生技術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0/13報導】法國原子能與替代能源委員會﹙CEA,Commission of Atomic Energy and Alternative Energy﹚、日本原子力研究開発機構﹙Japan Atomic Energy Agency, JAEA﹚與美國能源部﹙U.S. Department of Energy , DoE﹚代表於10月4日趁參加在南非Pretoria舉行新世代反應器國際協會﹙Generation IV International Forum, GIF﹚之便,簽署2008年合作備忘錄之修訂版以共同合作研發快滋生反應器技術。在聯合聲明中表示這項備忘錄將使簽約國共同研發展示/原型的鈉冷式快滋生反應器﹙Sodium-cooled fast reactor, SFR﹚技術,以符合各國核能發展計劃的既定目標。這項備忘錄使簽約各國可提供實質技術相互合作,成為推動快滋生技術研發的重要助力。
目前日本與法國對於應用快滋生技術設有明確時間表,日本正積極從事研發與設計一個展示型反應爐以接續文殊高速増殖炉﹙Monju prototype FBR﹚。法國則計畫在2020年之前完成「先進工業展示鈉技術反應器」﹙Advanced Sodium Technical Reactor for Industrial Demonstration, Astrid﹚;而美國則計畫將SFR用於管理用過核燃料 [譯者註:即由前任小布希總統倡議的「全球核能夥伴計劃(Global Nuclear Energy Partnership, GNEP)」中的先進燃耗爐(Advanced Burner Reactor, ABR)],目前聚焦於系統評估、材料選擇、安全分析等。「在現有合作架構之下,各國將研商共通設計規範、比較反應器種類與未來可合作開發的技術與設施項目」。在聯合聲明中表示:「目前簽約之三個組織均已確定無論採池式﹙pool﹚或迴路式﹙loop﹚在技術上都可行,並可根據特定需求範疇相互合作開發。」
「在新的備忘錄架構下,簽約之三方願意互相分享資訊、相互合作並在快滋生反應器與相關燃料循環技術開發等方面協調彼此步伐。」各國也同意把現有滋生反應器的營運經驗(包括Joyo, Monju, Phenix, Superphinex, EBR-II, FFTF)反映至新反應器的設計上。
其他資訊共享範疇包括安全研究、系統組態、先進材料發展、與設備之設計、製造等。該三個組織且考慮透過共享現有設施與其他活動來提高使用效率,甚至鼓勵民間企業參與FBR研發計畫。透過有效協同合作可以大幅降低SFR的開發成本並提升反應爐之安全與可靠度,另一項合作目的就是發展關於SFR的國際接受標準。由於FBR可以大幅提高鈾燃料使用效率、而且可以燃燒錒系元素,在核燃料利用上有其優勢。故從1950年代國際間就開始發展快滋生反應技術並用於發電,唯因最成熟的鈉冷式反應器常有液態鈉洩漏事件,導致日本與法國之FBR廠須停機或關閉。除日本、法國及美國外,中國、印度與俄羅斯亦持續長期投資在這個領域,期待技術上有所突破。(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2 - 18 October 2010期)
美國:計畫建造Prism小型反應器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0/28報導】GE-Hitachi Nuclear Energy (GEH)公司與Savannah River Nuclear Solutions (SRNS)公司正計畫聯手在美國能源部所屬南卡羅來納州Savannah River site興建小型模組化反應器原型Prism。
為了在Savannah River site建造小型模組化反應器以展示其技術可行性。GEH與SRNS兩家公司日前簽署合作備忘錄﹙MoU﹚,考慮採用Prism小型反應器之設計。SRNS係由Fluor、Northrop Grumman與Honeywell三家大公司投資成立。Prism為創新小型模組化動力反應器﹙Power Reactor Innovative Small Module﹚的縮寫,屬於具備固有安全性﹙inherently-safe﹚的模組化液態鈉冷卻快滋生反應器(modular liquid sodium-cooled fast breeder reactor)。
這項備忘錄允許兩家公司繼續討論︰向核管會申請Prism反應器執照、並在Savannah River site興建這座熱功率840 MWt (發電容量299 MWe)的原型機組的可行性。由於Savannah River site仍屬聯邦政府所有,如果只興建原型機組,其請照程序將比核管會對一般的執照審查程序簡單,但核管會仍會密切介入監管。
GE公司已往曾與國家實驗室共同發展Prism反應器,屬於能源部資助的「先進液態金屬反應器/整合式快滋生反應器」(Advanced Liquid Metal Reactor/Integral Fast Reactor, ALMR/IFR)的子計畫之一。雖然這項計畫已在1994年被能源部取消,但在當年所提出的「Prism申請前安全評估報告」(Pre-application Safety Evaluation Report for the Power Reactor Innovative Small Module (PRISM) Liquid-Metal Reactor, NUREG-1368)結論指出:並未發現申請Prism的設計執照有何明顯窒礙難行之處。GEH現在到處宣傳Prism是解決美國核燃料循環議題的第4代反應器。每座Prism反應器的動力區域由2座模組構成,主要系統是位於地下的池式模組(pool-type modules),包含整套以液態鈉為冷卻劑的一次系統(primary system)。
Prism反應器最大的賣點就是以一般輕水式反應器﹙LWR﹚的用過核燃料為燃料,可從現有核燃料循環中擠出額外電力。Prism的全燃料週期為6年,每2年更換1/3,系統營運溫度高達950 oF﹙510 oC﹚。Prism反應器的用過燃料也可透過燃料再處理移除其中的分裂產物。
SRNS一直和核能業界及利害關係團體一起積極參與能源部在Savannah River site推動的能源保安計畫﹙energy security initiatives﹚。GEH總經理兼執行長Caroline Reda表示:我們認為Prism反應器非常適合支援SRNS的相關研發計畫,因為Prism技術可解決今天我們在核燃料循環方面所面臨的諸多挑戰。
SRNS的總經理兼執行長Garry Flowers則表示:我們相信Savannah River site是個展示Prism設計的理想地點,因為那裏也正在發展未來的新世代反應器與小型反應器。如果能夠成功地建置Prism反應器,將有助於使美國成為小型模組化反應器領域的先進技術領導者,亦有益於實現歐巴馬政府增加美國能源獨立性之政策目標。
兩種小型反應器發展計畫
SRNS不只與GEH合作,2010年9月也與Hyperion公司簽訂類似的合作備忘錄,計畫在Savannah River site建置一座名為Hyperion的小型快滋生反應器的原型。這項協定預期將在技術與政策問題上與能源部保持密切合作。Hyperion反應器一樣也是裝設於地下,但其熱功率只有75 MWt,發電容量預計為25 MWe,足以供給美軍基地、大學與大型政府機關所需之電力。
Prism以液態鈉為冷卻劑、使用輕水爐所產生的用過核燃料為燃料;而Hyperion係使用鉛鉍冷卻劑﹙lead-bismuth coolant﹚、燃料則使用氮化鈾燃料(Nitride uranium fuel, UN),其中U-235濃縮度為20%。反應器每隔10年才更換一次燃料,屆時將把整個反應器模組換掉,包括爐心與一次冷卻系統在內。Savannah River site計畫以標準的運輸貨櫃裝載換下來的反應器模組,運往特定設施作進一步處理,屆時將沒有任何高放射性廢棄物留存在廠址。
譯者註:Hyperion反應器設計理念與俄羅斯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 Nuclear Energy State Corporation)最近發展的SVBR75/100型鉛-鉍冷卻快滋生反應器相當接近。SVBR75/100型反應器發電容量為100 MWe,首部機將興建於Obninsk地區,預計2015年商轉。這型反應器前身普遍用於俄羅斯海軍核子潛艇,曾有12座反應器、80爐年的營運經驗。
鉛-鉍冷卻快滋生反應器最大優點就是幾乎對所有燃料都可通吃。亦即可使用傳統的UO2燃料(CBR < 1.00)、氮化鈾燃料(Nitride uranium fuel, UN,CBR ~ 1)、混合氮化鈾燃料(Mixed nitride fuel,CBR=1.13)、釷-鈾混合燃料(TRUOX fuel)甚至可用MOX燃料(CBR ≥ 1),而且更換一次燃料可以持續營運7-10年。另一方面,由於營運溫度高達650 oC,三次側在超熱狀態(superheated)營運,所以發電效率大幅提高至40%以上。(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6 October - 1 November 2010期)
圖 Prism小型反應器概念設計
美、日:為MOX燃料廠做好準備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1/01報導】日本MOX燃料廠已開工興建,美國興建中的MOX燃料廠正準備派員赴法培訓。
日本原燃株式會社(Japan Nuclear Fuel Ltd, JNFL)舉行位於青森六ケ所村的J-MOX燃料廠開工大典,是日本原燃繼2007年完成年產量800噸的用過燃料再處理廠後另一項重要建設。總經理河合良彥(Yoshihiko Kawai)在開工典禮致詞表示:這是日本完成核燃料循環關鍵性的一步。根據原訂計畫,日本原燃應該從2007年展開J-MOX建廠計畫,但因當年7月新潟縣中越沖(Niigata Chuetsu Oki)大地震之後,所有日本核能設施都必須進行耐震設施評估或再加強,因而延宕3年。日本政府於今年初核發該廠建照之後,日本原燃隨即動工建廠。該廠年產能為130噸重金屬(tHM),總投資額1,900億日圓(24億美元),預計在2016年3月啟動。
美國MOX廠同仁將送去法國培訓
位於南卡羅來納州Savannah River Site、興建中的美國MOX燃料製造廠(MOX Fuel Fabrication Facility, MFFF)目前工程進展順利,同時已遴派93位運轉員、技術員與管理人員赴法國Areva公司旗下MELOX燃料製造廠與La Hague燃料再處理廠接受訓練,預定於2013年中至2015年赴法親手學習關鍵程序,該廠預定於2016年啟用。
這座MOX燃料製造廠由美國Shaw Group與法國Areva共組的Shaw Areva MOX Services公司負責興建,於2007年8月正式動工,複製Areva在法國MELOX燃料製造廠與La Hague燃料再處理廠技術。並於2008年5月底再簽約,將該廠改為可把武器級鈽轉化為民用MOX燃料,總投資額27億美元,年轉化容量3.5噸武器級鈽。
MFFF所生產的MOX燃料主要供應南、北卡州Duke Energy旗下 Catawba與McGuire核電廠。該廠係因美國國家核子保安局(National Nuclear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 NNSA)為履行美俄限武條約減少庫存核武原料而設置。根據2000年美俄的「百萬噸換百萬瓦」(Megatonnes to megawatts)核物質轉型計畫,兩國將各自提供34噸武器級鈽,這些鈽足夠製造17,000件核子武器,約可產生8,000億度電力(相當於台灣4年的總發電量)。 [譯者註:以武器級高純度鈽(Pu-239純度 > 90%)轉化為一般輕水式反應器可使用的MOX燃料,其中Pu-239含量約為5%,因此該廠年產能約在70 tHM左右。]
法國MELOX燃料廠自1991年興建,1995年商轉,年產能195 tHM,累積產量達1,175 tHM,是世界最大、技術最先進的MOX燃料廠,曾技術轉移予日本六所村J-MOX燃料廠。
Areva Inc技術與用過燃料處理部門副總經理Alan Hanson說明這項訓練合約,認為這是美方體認到Areva在核燃料處理、用過燃料再循環與MOX燃料製造等領域擁有獨到的經驗;作為MOX燃料廠的計劃夥伴,我們認為能夠透過參與MFFF的興建與營運對美國國家核子保安局的防止核子禁衍計劃盡一份心力深感光榮。(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6 October - 1 November 2010期)
日本:組成核能出口團隊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0/26報導】日本9家電力公司及3家核能廠商於10月22日共同成立「國際原子力開發株式會社」(International Nuclear Energy Development of Japan Co, JINED),以進軍國際核能市場,特別針對希望擁有核電技術的「原子力發電新導入國」(emerging nuclear country)。
日本核能界受到南韓成功地打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 UAE)核能市場的刺激,希望透過先進技術奪下東南亞國家的新興核能市場。又鑑於法國與俄羅斯在政治領袖的強力支持及運作下進軍國際核能市場等影響,乃有成立核能出口團隊之舉。
國際原子力開發株式會社總部設在東京,股權結構包括:日本九大電力公司擁有75%股權,其中東京電力公司佔20%、關西電力公司佔15%、中部電力公司佔10%;其餘如北海道電力公司、東北電力公司、北陸電力公司、中國電力公司、四國電力公司與九州電力公司等6家各佔5%。三家核能工業巨擘擁有15%股權,即東芝公司、日立公司與三菱重工各佔5%。剩餘10%股權則屬於官方主導的「產業創新機構株式會社」(Innovation Network of Japan, INCJ)所有。
日本經濟產業大臣(Minister of Economy, Trade & Industry)大畠章宏(Akihiro Ohata)在該公司成立演說時表示:核能工業向國際發展是日本最近完成的新成長戰略(New Growth Strategy)的關鍵目標之一,這項目標對於以日本技術建立安全可靠的核能電廠、對日本經濟成長產生貢獻、以及維持與强化日本核能工業與核電基礎建設等方面至關重要。
大畠表示:為達成上述目標,經濟產業省將持續與各部會協商及合作、與相關國家協商雙邊核能合作、協助其他國家厚植核電基礎能力(包括專業人才培訓、核能法律架構等)與強化公部門的風險賠償能力等。
國際原子力開發株式會社總經理(代表取締役社長)由前任東京電力執行副總武黑一郎(Ichiro Takekuro)兼任,公司資本額為2億日圓(250萬美元)。2010年7月,東京電力、中部電力、關西電力三大電力公司及東芝、日立、三菱重工三大工業巨擘與經產省曾倡議採公私合營方式以確保取得越南新電廠標案。
草創期間公司架構分為:「越南担当部」(越南計畫室)、「BWR/PWR事業部」與「總務部」三個部門,共有9名員工。日本與越南最近就雙邊核能合作協議內容已達成基本共識,因此開啟日本核能技術外銷國際之門。
(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6 October - 1 November 2010期)
英國:掃除新建核能機組之障礙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0/18報導】英國能源與氣候變遷﹙Secretary of State for 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部長Chris Huhne日前在國會報告國家能源政策聲明(National Policy Statements for Energy Infrastructure) 修訂草案,並表示為了滿足英國未來能源需求,核能將扮演重要的角色,必須確保推動核能的進度。
Chris Huhne甫於2010年5月上任,新成立的聯合政府7月就宣布將就修訂國家能源政策聲明一事重啟諮商。這項政策聲明至關重要,其內容說明英國將如何改革以確保掃除各種障礙、推動像核能電廠這類大型能源基礎建設得以繼續、並將延遲降至最低。Huhne部長告訴國會議員:「我今天宣布將就此事進一步協商,我們作此決定係因針對前版無需核能的「國家能源政策聲明」中的永續性評估,已經做了改變」。他強調:「在2020年之前,至少有四分之一的英國核電廠須予以汰換,因此創造適當的環境、讓企業樂於投資能源市場至關重要。新版的能源政策宣言將給予投資者確定性,當他們提出可維持能源供應安全、確保邁向除碳進程的能源投資計畫時。」Huhne部長還向國會強調:「使用像AP-1000或EPR這種先進安全的反應器來發電是恰當的(justified)」。他表示:他決定重啟諮商程序就是因為「英國非常明確的需要使用核電來滿足電力需求。核能對於促進能源供應安全、抑減二氧化碳排放的貢獻是顯而易見的」他補充說明:「先進核能機組設計可降低輻射對健康危害、且完善的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將可大幅降低整體輻射水準,並在英國強大有效的管制體系下得以有效控制。因此我可以得到『現代化先進反應器設計是適當的』的結論。」然而關於英國新核電廠的預定廠址方面,雖然前任政府曾規劃11處,但Huhne卻決定排除其中3處:現有Dungeness廠址地處一些物種的重要棲息地,因此2025年並不適宜設置新機組。此外,鄰近Cumbria的Sellafield的Braystones與Kirksanton兩個廠址,由於擔心在2025年是否可用來建廠、並擔心對湖區國家公園產生潛在影響而被排除。
核能投資不享補貼
Huhne重申政府對於未來投資核能將不予以補貼的立場。他說:「明確地說,除非其他發電方式也得到類似的支持與補助,否則由民營企業投資的新核能電廠將不會享受來自租稅、直接支付或市場支援等補貼。」不過他也強調:「我必須澄清:如果有適當的利益對償,我們不排除由政府承擔部分財務風險或責任。」Huhne指出:英國已加入核子事故第三方責任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 on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 the Field of Nuclear Energy),並將電廠業主對單一事故的賠償金額上限訂在1.4億英鎊﹙2.2億美元﹚。他表示政府將在2010年下半年徵詢各界意見 ,並根據這項公約研究修正案並稱將「對業主實施比現行更嚴格的制度。」「除前述各項改善之外,政府將徵詢意見是否須訂定業主賠償上限」。但是Huhne也表示:「當考慮到國家級各種活動與必須遵守國際協定的義務的前提下,幾乎沒有經濟活動完全沒有補貼。因此我們對於『核能投資不享補貼』的政策,必須考慮到比例原則與重要性。」[譯者註:根據巴黎公約最新增修條文協議 - 「2004年核子事故第三方責任布魯塞爾增修條文議定書」(2004 Protocol to Amend the Brussels Supplementary Convention on 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規定:第一方(即業主電力公司)賠償上限為7億歐元(9.6億美元),第二方(電廠所在國)賠償上限為5億歐元(7億美元),其他所有第三方總賠償金額為3億歐元(4.2億美元)。]
另一方面,他也強調:核電業主必須完全承擔關於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處置與除役所需之費用。他認為核電業主應該「提撥非常明顯超過責任要求的款項予廢棄物處置獨立基金」。
Huhne在另一項聲明中表示:我受夠了鼓吹再生能源與核能人士間的長期對峙。其實英國兩者都沒有。為了英國的電力發展,我們迫切需要投資新能源並使能源多元化。我們不只需要再生能源,新的核能機組、也需要裝有碳捕捉與儲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設備的化石燃料廠,甚至包括讓他們都能併聯於電網的輸配電線路,否則不久的將來有很多電廠會關閉,屆時可能電力不足。由於市場需要有確定性才能促使業者投資,因此我們決心掃除這項計畫所有可能的障礙。他補充說:「今天我們設定能源需求,將有助於引導規劃進行。如果健全的計畫在合理的地方提出來,他們將不會面臨不必要的阻礙。因此我很清晰地表明,只要業主願意負擔清除費用的責任,新的核能機組可以自由地盡可能發揮出貢獻。」
英國核能工業協會(Nuclear Industry Association, NIA)執行長Keith Parker對於Chris Huhne的政策聲明感到欣慰,並表示:為聯合政府對核能的肯定表述與其具體行動言行一致感到非常高興。他並表示:該協會的成員正準備投資數十億英鎊於英國的能源基礎建設,我們非常高興政府明確表態。「這些來自政府的積極正面行動、再加上保持前進的步伐,在在將使投資人相信政治架構有充分的穩定度,使得業界可以做出承諾。」(註:興建新核電廠是非常大的承諾)
成本太高導致大型潮汐發電計畫擱置
正當Chris Huhne透過新的政策聲明預告英國即將有新的核電建設計畫同時,另一項擬在Severn河口建設大型潮汐發電的計畫卻因成本太高而擱置。Huhne表示:對這項計畫所做的為期兩年的可行性評估已經做完,政府認為該計畫並不屬於策略性計畫,不能作為公共投資,何況其投資金額高達300億英鎊(480億美元)!他表示:比起其他低碳能源而言,這項計畫的成本與風險遠遠超過納稅人與電力用戶的負擔範圍。更有甚者,是否符合法規要求的不確定性也增加了建造成本與風險。Huhne強調:政府堅信對於納稅人與電力用戶而言,其他低碳能源選項,如擴張風力發電、碳捕捉與儲存與核能發電,此時都比這項計畫划算得多。(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12 - 18 October 2010期)
歐盟:公佈放射性廢棄物深地層處置計畫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1/03報導】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最近終於公布各方期盼已久的用過核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指示 (Proposal for a Council Directive on the Management of Spent Fuel and Radioactive Waste, SEC(2010) 1289/1290》)它將提供歐盟各會員國規劃安全貯存放射性廢棄物與用過核燃料計畫時的參考依據。但這項建議始終迴避是否該強制各會員國採用深地層處置﹙deep underground repositories﹚,雖然它明顯是布魯塞爾當局青睞的選項。一項由執委會發行的備忘錄指出:由於地質狀況差異甚大,因此各會員國應該根據場址的特殊狀況來確定處置深度,每處場址都必須依其特殊情況加以評估。
然而,它也強調:「深地層處置代表高強度放射性廢棄物或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理最安全、最永續的選項」已是被廣泛接受的技術水準。如果這項指示獲得歐盟理事會﹙EU Council of Ministers﹚與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的核准,各會員國將可根據國情起草適當的國家計劃,並在4年內完成建設與管理處置設施的詳細規劃,內容包括:處置方案、預訂時程、成本評估與財務計畫等。如果執委會認為各國的計畫有違歐盟相關核能安全規則時,得要求當事國進行修正。該指示也允許多國共用一個處置場,但不得將放射性廢棄物出口至歐盟以外地區進行最終處置,同時各國應該立法堅持政府在制定相關計畫時必須告知並徵詢民眾意見。
歐盟能源部長﹙EU energy Commissioner﹚Günther Oettinger在公布這項指示時表示:對於所有歐盟會員國與民眾而言,無論他們支持或反對核能,安全永遠是最關切的議題。在布魯塞爾的歐盟總部官員們已經為這項法案起草並爭執多年。其內容涵蓋所有種類的放射性廢棄物與用過燃料,源自核電廠到醫療或研究設施。包括無核電的國家在內,所有歐盟國家必須一體遵行。執委會表示:無論會員國是否有國家核電計畫,都必須有確定的解決方案並有國家級的正確的管理要求。
為推動這項指示,執委會多年來曾廣泛徵詢各界民意,並試圖遊說部長們支持歐盟為放射性廢棄物立法。一些會員國,特別是德國與英國,老是在這個議題上挑動國家主權的敏感神經,所以正式立法之前,布魯塞爾的官員們還得面臨許多艱困的挑戰。此外,這項法案未來還得面臨來自歐洲議會中綠黨團體的挑戰,該團體宣稱指示中關於放射性廢棄物的定義太過寬鬆,因為該法案允許企業可因未來可能的用途來貯存核能的副產品,而非處置這類物質。歐洲議會綠黨主席Rebecca Harms表示:根據未來運用之假設與高度不切實際的情境,而預測可能無限期貯存非常大量的放射性廢棄物,當然不符合永續發展。
但是這項法案應該會獲得公平的待遇,因為從2011年元月起,歐盟理事會主席將由匈牙利輪值擔任半年。該國國家發展部長Tamás Fellegi在一場於布達佩斯舉行的「Nuclear Energy in Europe: From Acceptance to Ownership」會議中表示:他會把該案列為優先通過的法案,並認為這項輻射防護法令將是匈牙利在輪值任期中在核能領域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第二回合時幸運之神降臨
本次公佈的用過核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指示,其實是2002年的核能安全標準指示整套文件之部分內容的修改版本。在2002年版安全指示以「歐盟共同作為」(common EU approach)方式明定「放射性廢棄物應優先使用目前已知最安全的深地層處置技術」並要求各會員國至遲必須在2008年之前選定處置場址、並在2018年之前營運。這項罔顧現實與民意的由上至下式的決策在當年被大多數國家否決,雖然當時是由反核的義大利官員擔任歐盟理事會主席。原本希望在2003年底通過這項指示的立法,但各國公民對尚未充分徵詢民意就貿然決定場址的顢頇作法感到氣憤不平。(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2 - 8 November 2010期)
歐盟:能源與氣候策略出爐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1/10報導】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最近通過未來十年能源策略綱領(Energy 2020, A strategy for competitive sustainable and secure energy),文中特別強調核能是歐陸最主要的低碳能源。報告中強調能源在社會與現代化進程的重要性,並表示「失敗的代價實在太高」。
報告指出:歐盟共同能源策略的核心圍繞著供應安全(security of supply)、經濟競爭力(competitiveness)與永續發展(sustainability)等三項理念,這些都已在里斯本條約(Lisbon Treaty)中訂為中心目標。與此同時,歐盟也設定了2020年雙二十目標(20-20 by 2020),亦即在2020年達成減碳20%、提高能源效率20%與再生能源供應佔20%等三項目標。如果其他已開發國家願意作出相同承諾,減碳目標還可提高到30%。然而,報告也直率地批判「現行策略根本不可能在2020年達成所有目標,而且完全不能應付此長程目標的挑戰」。因此報告認為:「由於會員國間的聯繫日益密切,應該發展屬於歐盟整體的能源政策。而包含因應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的最佳化的能源組合,至少就需要一個歐陸市場。」
歐盟的能源策略還是以需求為導向的政策,把經濟成長與能源使用脫鉤。因此就是用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架構(EU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 EU ETS)來促進節能與刺激低碳能源投資,包括發展新發電技術、電能貯存技術與電力輸送技術。一個部門可以透過每年1,500億歐元(相當於歐盟區16%的國內生產毛額)的公共支出來推動相關建設。
在能源供應端方面,歐盟希望在2020年代初期,低碳電源供應量從目前的45%提高到60%的目標。其中核能因供應全歐盟30%電力,而成為最大低碳能源。其次則是大型水電,而再生能源比重也漸漸增加。「在優先注重安全與廢棄物管理的情況下,各會員國應該公開而客觀地評估核能」。新世代的核能機組應俱備供熱潛力,另外透過國際熱核試驗反應器(International Thermal Experimental Reactor, ITER)的研發,核融合應可視為長期發展目標。
歐盟執委會目前的理念是以改善27個會員國核能營運績效最為優先,具體作為包括擴大核能安全與保安的法律架構。除重新檢討核能安全指示外,歐盟執委會最近也公告用過核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指示[譯者註:即前述「Proposal for a Council Directive on the Management of Spent Fuel and Radioactive Waste, SEC(2010) 1289/1290」]、遵行國際原子能總署制定的安全標準、修訂核子損害賠償制度,以及積極推動「統合核電廠設計與認證程序」。
為了回應區域外國家與組織正積極向現有或新興核能國家推銷核能技術,「歐盟研究人員與企業體必須加強努力,以保持在日益蓬勃的國際能源技術市場的領先地位,並加強與第三國在特定技術領域的互惠合作。」
「歐盟內部能源供應安全因投資與技術進展延遲而受到損害。目前歐盟有45%的電力屬於以核能與水力為主的低碳電源,但是部分歐洲國家在2020年可能會因設備老化屆齡而喪失近三分之一的發電容量。表示:現有發電容量將面臨大規模汰舊換新與擴充、應尋找來源確定的非化石燃料的替代能源、建置能適用再生能源的可調變電網、與真正的整合式國內能源市場等,此外,會員國仍須逐步廢除對環境有害的補貼」。(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9 - 15 November 2010期)
義大利:核能安全署成立
【World Nuclear News網站2010/11/08報導】義大利內閣部長會議日前同意設置核能安全主管機關 - 核能安全署﹙ASN,Agency for Nuclear Safety﹚,並任命前衛生部長、著名癌症專家Umberto Veronesi為首任署長。Veronesi是由該國核子科學家Maurizio Cumo與Marco Enrico Ricotti、環境部主秘Michele Corradino、反恐專家兼法官Stefano Dambruoso等人是連袂提名。等待已久的核能安全署成立,顯示該國核能復興的漫漫長路終於邁向另一項里程碑。
義大利重返核能之路於2008年啟動,擁核的Silvio Berlusconi政府在下議院提出廢止1987年廢核公投的法案,並於11月4日以154票贊成、98票反對、3票棄權的懸殊比數通過。翌年7月參議院再以254票贊成、205票反對、25票棄權的比數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政府必須在6個月內儘速確定廠址選址準則與相關法令,以便從2013年開始興建規劃中的10部新機組。
2010年2月內閣部長會議通過核能授權法(Nuclear delegate law)草案,該法內容涵蓋新電廠廠址選擇、當地民意諮詢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是掃平義大利核能復興障礙最重要法案。總理Consiglio di Stato要求法案應該增加地方政府參與選址準則與流程的相關條文。其中規定核電廠屬於「特殊授權(unique authorization)」之設施,必須取得環境許可才能建廠。而且廠址必須由中央與地方政府(義大利全國分為20個區域(region)共同選定,並慎重考慮候選廠址所在地之議會意見。由於最近許多區政府領袖反對中央的擁核政策,這種民主的選址機制顯得特別重要。
這項法案也授權核能安全署(ASN)制訂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規與核電廠址選擇的技術規範,包括人口、社會-經濟議題、地震活動風險與水文地質環境等。政府有意開放核電市場,國營核電廠管理公司(Nuclear Plant Management Co.)已非唯一獲得授權執行電廠除役的公司,有意角逐核電市場的電力公司可以根據廠址準則在條件適當之區域內規劃建廠作業。(摘譯/修訂自:World Nuclear News Weekly 9 - 15 November 2010期)